第3章 情书(上)[第1页/共7页]
解开了迷惑,固然公主当初并不是作为一个褒义的称呼加在我头上的,可我倒并不恶感,就算是蜘蛛吧,那也是很斑斓的,即便你们暴虐的谩骂我,可也不得不承认我的斑斓,这就够了。至于暴虐,实在就像一面镜子,每一个看到别人暴虐的人,不过是在镜子中映出他本身。以是我又何必活力呢?
我坐下来,目光无处可放,干脆猖獗的打量起这些女孩来。呸,甚么女孩,她们那里配,固然她们小的不过十七八岁,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全都比我小,可那又如何?我才是真正的女孩,她们,连女人都算不上了,那她们算甚么呢?我想起了一个字,或许这个字是最好的描述,是独一的描述,那就是:鸡!
毕业后我就把她忘记,或许她向来没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任何陈迹,就像一只丑小鸭从清波碧水中游过,以后连划痕都没有一丝。但没想到的是,十多年后相逢,我竟然一眼认出了她。她也一眼认出了我,她欣喜得睁大了双眼,叫道,公主,你是公主。然后抓住我的双臂急烈的摇摆。那一刻,我心中充满迷惑,仿佛我们是在拍一部电视剧,像很多电视剧中所演的情节一样,流浪的公主与忠心的丫环久别相逢,因而丫环喜极而泣。我并不晓得我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外号叫公主,这个外号让我感遭到当初本身的冷傲与高不成攀。冼兰兰说,当初女生都叫我公主,并不是一种尊敬,而是因为当时正在播出的一个持续剧,内里的公主标致却心如蛇蝎,她爱上的男人只睡一夜,然后就命人杀掉。当时的女生们都讨厌我,有人给我起外号叫蜘蛛,嘲笑我的两个男朋友都俄然消逝,她们在寝室开打趣说,必定被我睡过然后杀掉了。比起蜘蛛来,冼兰兰更喜好公主这个名字,她并不感觉这是暴虐的鄙夷,而是一个崇高的赞美,在她心目中,我确切就是一个公主般的存在,崇高,冷傲,气质文雅。或许吧,实在小女孩们那里晓得甚么叫气质,甚么是崇高和文雅呢?她们总觉得衣服穿得标致时髦就是气质,家里有钱、用的东西比别人好就是崇高,傲岸冷酷我行我素就是文雅,实在我晓得,本身向来不是公主,更谈不上崇高,我只是用傲岸和冷酷的外套把本身包裹起来,不让我脆弱的心受更大的伤害。
甚么姐姐,我同窗,读书的时候,人称公主。
但他们何曾明白原始的信固然笨傻,却自有一种当代电子通信所没有的意趣,俭朴,清爽,像大鱼大肉吃多了以后尝到的野菜,像俄然在山野间见到红红的装点于青草中的野石榴,野草莓,像看厌了都会中的烈焰红唇,金黄烫发,俄然见到一个美得脱俗的乡村小家碧玉。实在电子邮件除了传达意义以外,再没有了信的味道,那种浓浓的纸墨暗香,那种扯开信封时的冲动猜想,那种盼望着信的孔殷表情都没有了,写在纸上的信是带着写信人的体温的,有写信人的味道和感情,你读着能够看到对方的音容笑容,能够闻声贰心跳的声音,能够感受他对你热切的喜好,乃至有拥抱的感受。而电子邮件却像是一枚火箭落了地,只留下玄色的炭,冷冰冰的仿佛机器人收回的讯息。
车子撞在梧桐树上,收回轰的一声巨响,仿佛天崩地折了,这让我想起共工怒触不周山的传说,仿佛真的天柱折,地维绝了。天已经倾倒,日月星斗飞速的挪动着,扭转着;地已经陷落,统统的流水、灰尘、泥流、巨石都滚滚而下。车子发动机的轰鸣声仿佛一匹狂吼不息的狮子。在我的认识里,仿佛车身在天空中翻了几个筋斗,堕进了万丈深渊似的。这深渊是如此深,如此冗长,永无止尽。但我的脑筋却很安静,就仿佛周游太空的宇航员穿越星际时的安静,那光辉的群星,那黑无边涯的太空,都被抛在飞船以外了。就像仍然稳稳的坐在车上,在都会的大街冷巷里穿行,想着方才俄然穿过马路的女人。在那一刹时里,我却记清了她的穿戴服饰,是齐耳短发,一件桃红色的外套,内里是紫色紧身衣,背着一个红色的包包,看到小车向她飞速撞畴昔的时候,她惊骇的扬起了右手,知名指上戴着一颗钻戒。她有一张娇好的面庞,但因为可骇而变了形,仿佛敷的粉也像遭到撞击的墙泥一样纷繁脱落。本来已经老了,起码三十岁了呢,却扮成十来岁的小女生,转头去看她的穿戴,便也显得不伦不类,那包包一看就是几十块钱的假皮包,那钻戒暗淡无光,也是假的吧?并且戴在右手的食指上,你有一颗修女的心吗?我几近能够鉴定,这不是流连于牌桌上的良家女子,而是一个刚从夜场放工返来的蜜斯。女人的心机真是奇特啊,在这车祸产生的刹时,没有担忧,没有惊骇,或许下一刻本身就将灭亡,既然是堕入深渊,再冗长也有到底的时候,当时是不是统统都将结束了?也好,不是想拉着他的手一起翱翔吗?现在固然没有手拉手,却也是在共同翱翔吧。或许这一刹时实在太短,以是惊骇还没有那么快侵袭进我的心,或许女人的心机就是这么快,此时现在,所想到的满是方才超出马路的阿谁陌生的女子,她的惊骇的面庞,她的穿戴,她的手饰,乃至去猜度她的职业。但这些与本身有甚么相干呢?如果我们死去,倒是她的成全吧。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职业,她就不会在这个时候呈现在这个处所,我们就不会翻车,就不会死。以是还是有相干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