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字字诛心[第1页/共3页]
“先生有礼。”面对贾诩,吕余表示出了十二分的尊敬,拱手施礼。
“恩,是个野丫头,哈哈哈。”
“嗨,将军多礼了,鄙人只是个知名小卒,何德何能担得起将军如此重的礼节?”贾诩一个侧身躲过了吕余的施礼,然后指着吕余手中那封信道:“将军,我看您端着这封手札好久了,但是有何不解?若不是不介怀,鄙人愿为您分忧。”
吕余有些惊奇地看着贾诩,这还是阿谁史乘里的贾诩吗?如此侃侃而谈!想史乘里的贾诩,那可谓是老而不死是为贼,何其狡猾,认主无数,可出谋寥寥无几,本日为何如此奇特?
吕余拿过手札,上面明显白白写着:快马当加鞭。上马须把稳。聘马如聘妻。礼节不成废。
旋踵两人相视大笑,贾诩以袖覆脸笑道:“将军,这女子倒是好生风趣。”
人生对劲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好!就冲这个将进酒,鄙人就陪你不醉不归!”贾诩罕见地举杯大笑。
贾诩这一席话,可谓是瞻望了史乘上以后产生的事,顶尖谋士名不虚传!
后代对于诸葛亮天下无敌曾有过狠恶的争辩,此中能与之争锋的谋士,除了郭嘉,另有就是他,贾诩贾文和!
吕余那酒量,能一向喝,倒是贾诩有些撑不住了。
咣当!
咂口品了品酒,贾诩瞄了眼吕余手上的手札,缓缓说道:“吕将军有礼了。”
吕余看着贾诩脚步踏实,瘦脸红紫,内心得出个结论,“看模样是喝高了啊!”
莫非…
遵循事理来讲,身为当代人,吕余的智商不会这么低。
“好!好!好!”贾文和连道了三声好,眼神中的赏识的确是不言而喻,大笑道:“将军这一席话非诗非曲,却听起来韵脚颇足,当真是文采斐然!不知将军此为何诗?诗名为何?”
两人一阵大笑,氛围也和谐了很多。
贾文和,吕奉先,将进酒,杯莫停。
“我虽能呈一时之快,但其非我能剿。”吕余很自发,他能够在洛阳城保持治安与董卓作对,全因董卓不想与他作对。董卓有甲兵无数,良将过千,黑熊精锐更是所向披靡,吕余能与其争锋,但想要毁灭董卓权势,仅靠逾万狼骑营,是远远不敷的!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腾到海不复回。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其职位,其智略,不言而喻。是当之无愧的顶尖谋士!
贾诩吃了口菜,旋即清算衣衫,侃侃而谈。“奉先你感觉,董卓权势如何?”
陈王当年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或许是年纪尚轻,此时的贾诩还没有毒士不笑不语地低调气度,两人举杯就是一顿喝,只喝的是一瓶又一瓶,一桶又一桶。
五花马,令媛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的将进酒是吕余最喜好的诗句之一,不但倒背如流,还能击筷大唱,这一唱引得贾诩兴趣大起,用筷子敲击小碗应和,一时候竟无不对,一曲歌罢,贾文和鼓掌大笑。
“嘿嘿嘿,先生,听我一言。
“城中之人休想对于董卓,莫说是有王越不离摆布,便是其府中上千黑熊精锐,也难以应对!只得引外兵以对董卓!为今之计,是有一高士出城,携骄令以号诸侯,众诸侯共伐董卓,方有一线转机!”
在古时,残暴百姓,便是莫大的罪名,即便不能使诸侯军更有凝集力,也会使董卓真正的千夫所指,违背道义。残暴百姓可谓是压死董卓的最后一根稻草,意义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