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托’的效用[第2页/共2页]
因为在侧门外蹲点,也轻易被发明,以是江凌云就来到一棵大树前面,从大树的前面去探视这太子府侧门门口的统统。
江凌云回过甚去,只见一个约十岁的小男孩从大树中间的围墙上跳了下来。
江凌云拿着这二十文钱,带着李未央,来到了一个面摊前,叫了两碗阳春面。
想到这里,江凌云上前一把拉住小男孩的一个胳膊叫道:“你这小毛贼,竟然到太子府行窃,我这就将你送到太子府。”
但是那动机只是在那一刹时,江凌云没那么狠心。江凌云奉告本身,如果没有给李未央找一个好去处,他是不会分开这个天下。
这二十文钱最多也就是十个烧饼,算上丧失的十个烧饼,一共不过就是丧失了二十个烧饼,但是本身拿了这一整框烧饼,起码也在一百多个,算起来本身还是赚了一大笔,想到这,这位妇人便说道:“好,就这么办。给,这是二十文钱你拿上,为了制止你拿着这二十文钱跑了,这位小女人得待在我这。”
“殿下!你们大胆,竟敢伤害殿下。”这两位侍卫一起上前,一个跑到小男孩身边喊道,一个却拔剑出鞘一剑向江凌云刺来,江凌云来不及躲闪。
这一碗阳春面三文钱,两碗面花了六文钱,江凌云本来想用剩下的钱去坐马车,但是谁知这马车到洛阳城要一两银子。
这太子就是将来的天子,以是太子府保卫必定很严格,不能随便混入,这江凌云一个凡夫俗子,又不会武功,加上带着一个小女孩,以是从正门混入这太子府必定是不可的,万一被发明,这当作刺客被抓,可就一命呜呼了。
还是没有弄到坐马车的钱,不过听路人说,如果步行的话,能够抄小道,走四个时候的路程,便能够达到洛阳城。没有银两,江凌云只能带着李未央步行了,临走时江凌云还将身上统统的钱都换成了食品。
“快看,那边列队的人挺多的,我们也畴昔。”
“我也来一个。”
从洛阳桥头那头到太子府,中间隔着大半个洛阳城,越往太子府的方向走,喧闹声就越来越小,越来越清幽,江凌云停下脚步,摸了一把头上的汗珠,走过了这条清幽的街巷,就是太子府了。
……
“我来一个。给钱。”
是以,江凌云就带着李未央在这门口蹲点,就但愿运气好能碰到一个送菜的,然后混入内里。
江凌云和李未央两人逛逛停停,颠末端约莫五个时候才来到了洛阳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