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大雁[第3页/共4页]
吃了一顿炖鹅肉以后,部落里的人,看天上飞过的鸟,都在想着如何把它们给弄下来,尝尝好不好吃。
部落里抓到的大雁,绒毛也有一些,上百只的大雁,只取到了不到5斤的鹅绒,不过其他羽毛倒是挺多的。
还真有很多人实际,用弓箭去射大雁,只不过毫无收成罢了。
现在,部落里统统的笼子都被张洪喊人送了过来,每个笼子都装着七八只大雁,在装之前,还用才发明的剪刀把一些羽毛给剪掉,制止他们飞走。
“滚,你不吃有的是人吃”
这些羽毛也不是说没有效处,大一点的翎毛能够用来绑在箭支前面,小一点、软一点的切碎后,塞到衣服夹层里,也能代替一些绒毛,当作保暖的质料。后代的一些便宜的羽绒服,就是用这些羽毛作为内里的添补物。
张洪拿起筷子,夹碎一小块大雁血,吹了吹放到嘴中,熊火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大雁血异化着调料的香味,入口有嚼劲,又夹起一块鹅肉,鹅皮煮的非常筋道,鹅肉也煮的入味,用牙齿咬下一条肌肉纤维,渐渐地咀嚼着。
这些鹅头都是成麻袋给带返来的,普通父亲会留下一半,剩下的给四周的邻居送畴昔。小的时候,张洪很不解,为甚么这么好吃的鹅头,那些老板不要呢?
放过血以后的大雁,则用剪刀从肛门处沿着腹部中间剪开,暴露内脏,用手掏出来,将心肝肠子等全数取出来,除了肝脏和一些未成形的大雁蛋外,剩下的全数集合起来,比及天明的时候扔到水池里喂鱼。
圈套很好用,当张洪在第二天凌晨摸黑赶过来以后,看到几十只大雁在网里乱闯以后,便了解了后代为甚么对捕鸟网的制止那么重了。
“你吃这么快干甚么,哎?别夹我碗里的啊……”
小时候被奶奶野生的鹅追着屁股咬的经历,让张洪看到这些大雁时,屁股也模糊作痛。而鹅的体型要比鸡鸭大很多,出肉量更不消提,更别说它身上的鹅绒了。
鹅的豢养也很简朴,出于庇护幼崽、求偶、领地认识等启事,鹅的战役力也非常刁悍,以是几近不怕甚么小型野兽的侵袭,并且也不轻易抱病。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繁。
“嘶,真好吃,比鸡肉好吃多了”
看到族长开动,其他小队长们也不客气,赶紧拿起筷子吃了起来,而队长们都开动了,其他的族人也不再等候,纷繁夹着盆里的肉、血,大快朵颐起来。
锅中传来的肉香飘零在全部居住区,不时地,族人们的肚子里就响起咕咕的声音,而每当这时,繁忙的人们就会向发作声音的族人投以美意的目光和笑意,在篝火的映照下,也看不出来脸上已经是通红一片了。
要说大雁很多人能够不明白为甚么要驯化,但后代,驯化后的大雁另一个名字,几近统统人都熟谙,乃至说是童年暗影,就是鹅。
为了让这些大雁有个处所待,巫赶紧安排留在族中的人,遵循张洪的要求,靠着围墙内侧,搭建了一个棚子。
在后代,一件纯鹅绒的羽绒服动辄就是好几千块,而这类羽绒服的保暖结果要比其他任何的植物毛皮都要好,并且简便、透气。
棚子全数用高约4米的木棍作为外墙,底部深挖50厘米,木棍与木棍中间,还用钉子钉死,连在一起,两根中间最大只要5厘米的空地。而顶部,因为将统统的大雁羽毛都剪掉了,并不担忧他们飞走,便只用简朴的体例搭了一个顶,制止夜间降雨。在靠近围墙的一侧,还放了一堆堆的粟杆,让这些大雁有个歇息的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