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身入贼巢[第1页/共4页]
“是啊!”毛轩应和道。
“不敢不敢,我一介小小誊写文书,这事说甚么也落不到我头上。”毛轩连连摆手,表示如许的假定不管如何也不成能建立。
毛轩悄悄一笑,拍了拍平话人的肩膀,道:“中间当真了,我们不过贩子当中高谈阔论罢了,上面的人听不到,我也去不了。”
刚到此地,于文正还是不事张扬,以平话人身份深切贩子,密查民风。
两支叛军,虽名字分歧,却沆瀣一气,同流合污,本质都残暴嗜血,是烧杀劫掠、无恶不作的悍贼。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本身有朝一日能亲眼看到本身崇拜万分的大人物——阿谁以刚正不阿、廉洁刚正闻名于世的朝廷大员于文正。
他转念一想,决不能有气有力诉说招安大计,因而仓猝捧着米糊,咕咚咕咚灌到胃里,当场呼呼大睡起来,只求养精蓄锐,待到明日见洛人豪,再慷慨陈词。
说罢,亮了亮腰间锦衣公用官刀,回身拜别。
因而他佯装不解,问道:“不知先生有何高见,老夫洗耳恭听。”
不但来请他,并且,是伶仃会晤他。
待到了官署,进了屋子,却又不敢昂首,恐怕冲犯了这位大名鼎鼎的于大人。
这一次,毛轩按例来此喝茶听书,却发明平话人仿佛换了小我,不过这倒也并不是他地点意的事情,只略微瞥了一眼,便又细品清茶,静听平话。
项人尔来此,低身奉告毛轩:“我叫项人尔,乃朝廷锦衣,明日会帮你说话,只是你也得要有说话的力量才行。”
“如此甚好”,于文正轻捻髯毛,看向毛轩,俄然问道:“我派你去天道军招安,你敢去吗?”
这回书说的是:西南地二匪反叛民不聊生,大将军提刀跨马剿匪平叛。
听到这话,毛轩的精力为之一振。
说到这里,毛轩见平话人点了点头,表示认同他的观点,因而持续讲下去:“以我之见,现在天道军中的人多是被无量军劫掠,又遭官府层层剥削的无辜百姓,故而既对无量军恨之入骨,对官府也没有甚么好感。但是,天道军是能够争夺的。最好能派一个奸佞善辩之人,深切天道军中,停止招安,许以短长。只要操纵恰当,定有机遇使天道军弃暗投明,随后尽力毁灭无量军,并斥逐安设天道军,裁军减税,此为中策。”
受命以后,毛轩在于文正的亲身护送下,分开了镇南城,孤身策马前去寻觅天道军首级洛人豪。
“平南王朱昊祖带兵围歼,西南匪患虽暂有消减之势,终不能灭。以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势,终究构成现在的两大流寇权势:以双钩将王化及为首的无量军,以及以金背刀洛人豪为首的天道军。
小将无法,正筹办硬灌,却见黑暗中来了一小我,恰是与首级洛人豪称兄道弟的项人尔。
毛轩被平话人一脸当真的模样镇住了,随后正色道:“如果派我去,我定身入贼巢,不辱任务。成则千古留名,替西南百姓找了一条活路;败也不过一条的性命,何足道哉。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没有朝廷支撑,红口白牙便想说动天道军,绝无能够。”
于文正正想听听此人有何见地,饶有兴趣地问道:“客长这是何意?莫非西南局势与老夫口中所言不甚符合吗?”
他不管如何也想不到,此次说话,竟能够成为他运气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