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 美女与野兽[第2页/共3页]
杨毅吹了牛逼,野兽却没有行动,这让杨毅很惊奇,就算此时不会有掌声,不是也应当表忠心了吗?千万没想到,野兽抬开端看着他凶恶道:“如果你救不了我,你不但出不去我的城堡,我还会杀死你。”
目睹着怪兽要暴怒了,杨毅顾不上装逼了,仓猝喊道:“等等,你是不是之前住在金碧光辉的城堡里?但你倒是一个,娇纵、无私的王子。一个酷寒的冬夜,你的城堡来了一名乞丐老婆婆,她献给你一枝红玫瑰,要求你让她避避风寒。但你见她长得又丑又怪,便要赶她走。乞丐老婆婆对你说:“内涵美才是真正的美。”
女巫实在是有够狠的!杨毅感喟了一声,野兽却俄然单膝跪倒在杨毅的脚下,诚心的道:“我是一个英勇的王子,能征善战,我没变成野兽之前,父亲的王国有一半国土是我带领兵士打下来的,只要你能救了我,让我变回本来的模样,不在接受痛苦,我情愿跟从你,做您忠厚的仆人。”
杨毅昂首望向屋顶,差点没泪流满面,本身虎躯没震,还真是差点事啊,天下公然没有白吃的午餐……
一个王国的消逝,毫不是短时候办获得的,而一个王国的城堡四周也毫不会是一片丛林,或许几百年都畴昔了,也就是说,野兽被女巫发挥了邪术以后,统统的统统都窜改了,亲人,王都城不存在了,独一没有窜改的就是他和那些被施了邪术的仆人们。
怪兽不睬贝儿的喊叫,抓着他们三个跟抓小鸡似的上了二楼,快步走到最右边一间屋子里,翻开门,就见屋子里有个庞大的铁笼子,铁笼子内里关着一个战战兢兢的老头。
这是一头彻完整底的怪兽,却恰好有着人的身子,穿戴广大富丽的长袍,脚上还套着一双皮靴,气势汹汹而来,怪兽实在有些吓人,福曼和贝儿已经吓得鹌鹑一样了,杨毅看着怪兽,忍不住又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贝儿,很标致,并不比白雪公主差。
“我是洛克郡的骑士,也是神龙国的王子,晓得你的事情,是因为我见过一个毛毛虫先知,他有一本神谕卷轴,我在神谕卷轴上看到了你的故事,但我没想到竟然能够真的碰到你,我的王子殿下,你说这是不是天意?看来,还是得需求我来挽救你啊。”
一个庞大的人影呈现在楼梯,杨毅借着邪术棒光芒看的清清楚楚,来的这个……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称之为怪物,因为它长了一个近似狮子的脑袋,脸上毛茸茸的,两个眼睛好像铜铃,披发着凶暴的光芒,两颗獠牙外露,最为独特的是,怪兽的下巴上不晓得是胡子,还是长毛,稀少的编织成了一个小辫子。
杨毅当然要跟着野兽,内里风暴太大,想要安然走出古堡,必定要跟野兽打交道,跟着野兽出了屋门,顺着长长的走廊来到一间书房,这真是一间欧洲古典的书房,内里全都是实木的家具,很粗矿。
“因为我是巨大的骑士老爷!”杨毅瞧着福曼淡淡说了一句,萧洒的弹了下袖口的蕾丝花边,野兽看了眼嘚瑟的杨毅,喉咙里并收回一声野兽般的声音:“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