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五宗世家[第1页/共3页]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十二年卒,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清河郡。
相、二千石往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以是设诈究变,彊足以距谏,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
长沙定王发,发之母唐姬,故程姬酒保。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不肯进,而饰酒保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觉得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觉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发。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长沙王。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
立四十二年卒,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为中山王。
右三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间王。好儒学,被服冒昧必於儒者。山东诸儒多从之游。
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舜最亲,景帝少子,骄怠多淫,数犯禁,上常宽释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为王。
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鲋鮈立为长沙王。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他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发得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即阴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夜令人迎与奸服舍中。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令人多持款项,事绝其狱。而又信巫祝,令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奸。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讯王。王服所犯,遂他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立四十七年,卒,竟无男代后,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於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厥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为王。初好音舆马;晚节啬,唯恐不敷於财。
右四国本王皆王夫人儿姁子也。厥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泗水王二国。凡儿姁子孙,於今为六王。
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谥为哀王。子庆为王。
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无子。於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
右三国本王皆栗姬之子也。
赵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赵王遂反破后,彭祖王广川。四年,徙为赵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为人巧佞卑谄,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抵赖以中人。彭祖多内爱妾及子孙。相、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则害於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皂布衣,自行迎,除二千石舍,多设疑事以作动之,得二千石讲错,中忌讳,辄书之。二千石欲治者,则以此迫劫;不听,乃上书告,及汙以奸利事。彭祖立五十馀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赵王擅权,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入多於国经租税。以是赵王家多款项,然所赐姬诸子,亦尽之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爱妾王建所盗与奸淖姬者为姬,甚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