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伏击[第2页/共2页]
还没等张诚弄明白究竟产生了甚么的时候,最后一名身披玄色大氅的被忘记者俄然加快冲到最前面,紧跟着从怀里取出火红色的法杖向空中一戳。
固然两人一前一后有两三秒的时候差异,但完成行动的时候却相差无几。
好吧,其实在他的眼里这玩意已经不能称之为马,而是一种形状跟马非常类似的别的一种生物。
正如有句话说的那样,抨击一小我最好的体例不是直接杀死他,是让他无时无刻都活在等候灭亡来临前夕的惊骇中。
“不,不消,持续赶路吧,间隔银松丛林越近,我们越轻易遭到被忘记者的进犯。相反,越早赶达到拉然,我们就越安然。”张诚用力摇了点头,回绝了对方的美意。
他无疑很清楚,本身想要保住小命,博得这场战役的胜利,独一的前程就是想尽统统体例拖住对方,让老乔治和加里克去搬救兵。
可现在,已经一口气跑出了这么远,他们却没有遭碰到伏击,实在让人有点捉摸不透。
“亡……亡灵尖兵?”老乔治不由自主的打了个颤抖,一只手死死搂住女儿,别的一只手轮起马鞭狠狠抽下去,逼迫略显怠倦的坐骑停止最后冲刺。
因为他胯下这匹黑马已经缓慢奔驰了五个半小时,速率涓滴没有减慢的陈迹,的确就像是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体能,难怪能驮着身穿满身板甲的骑士向仇敌建议冲锋,乃至还能完成追击任务。
要晓得在地球中世纪的疆场,马匹最多能驮着沉重的骑士以每小时二十千米的速率,完成有限的几次冲锋,然后便会耗尽体力倒在地上。
“该死!”张诚低声谩骂了一句,抬起手对着刚才射箭的被忘记者,开释了瞬发技术――火焰打击。
至于艾泽拉斯的马……
张诚只感觉一阵头晕目炫,整小我在半空中来了个三百六十度扭转,最后狠狠摔下来,在空中上翻滚了三四米才停下来。
一样是马,为甚么差异就那么大呢?
当两只箭在半空中相撞的刹时,迸射出刺目标金色火花,紧跟着下一秒……
众所周知,马的最快奔驰速率能够达到六十千米每小时,可这类速率凡是保持不了多久,最多十几秒到半分钟就会慢下来。
普通骑马赶路,速率大多保持在每小时二十千米到三十千米摆布,跑上一两个小时便会停下来歇息一段时候,一天十二小时最多行进八十千米到一百千米之间,如果狠狠心,一百五十千米至两百千米也是能够勉强做到的。
当然,以上这些关于马的知识,只合用于张诚出世的阿谁地球。
“嘿嘿,不自量力的蠢货。”被忘记者嘲笑着讽刺了一句,一样以极快的速率拉开弓,射出了泛着玄色光芒的利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