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聂无痕[第1页/共2页]
朝歌看到陈浩那必定的目光,如同飞蛾碰到光,让本来落空信心的朝歌在一起鼓起全数的勇气:“我朝歌,从不会半途而废,若你的文学能赛过我,你也能够代表天星国去啊!”
又听到突厥人三个字,朝歌双手握紧拳头,将指甲狠狠镶嵌到肉里,从掌心中传来把柄,让他死死的咬住牙关,他目中带有不成燃烧肝火,在那肝火中回放着被饭店老板摈除,赞扬无门的那一画面。
他们心中生出一丝退意,不敢看朝歌那薄弱的脸。
朝歌不在乎,微微抱拳一行礼,笑道:“半月师兄!”
如果不是陈浩一向在朝歌身边鼓励他,朝歌感觉永久只是长在边沿处所穷小子,等候有天好运会来临。
六国比试,就是他朝歌名扬天下的机遇,为此他不会后退一步。
突厥人如何了,突厥人就是三头六臂,不成打败吗。
可真让这名不见经传的豪门后辈拿的本日青云会的头筹,说真的实在难以让这天下才子心折口服。
朝歌剑指一众才子,问道:“何人赶来战!”
这……如果赢了打了突厥人面子,如果输了今后身败名裂不说,国度还蒙羞。
“聂兄,请讲!”
他要功成名就,让婉君过上充足的糊口,让本身老婆以本身为高傲。那么统统挡在他前面的人朝歌都要十足打败。
一众才子在桃花落英缤纷中看着这恰好少年,一席白袍烘托着他脱俗的风雅,一张浅显的脸上一双剑眸熠熠生辉,像那高高升起的太阳,非常的闪烁,让人没法展开眼。
半月公子神采沉了沉,眼底有些庞大,开口道:“我半月公子从成名以来,向来没有输过任何人,你要我承认我输之前我要奉告你一件事,明天青云会胜利者将在两日后代表天星国与六国来一场比试,这六国中就有突厥人。”
这些人,都是天星国各地中闻名的才子,他们都没有想到此次青云会竟然与昔日分歧,文采出众拔得头筹者,竟然要代表天星国与六国比试才学,在这六国人中就有突厥人。
那一声问,仿佛能够突破云霄达到太阳的最高处,让太阳的光芒更加炽热一些,就连那些成名好久世家公子都悄悄却步。
“可插手七国会都是七国中最具盛名的才子,不知朝兄能够胜任此重担?”
朝歌内心此时只要一个声音,那就是赢!
在世人思疑的目光只要陈浩是个例外,他信赖朝歌,他信赖一个为了老婆能过上夸姣的糊口,不远千里,只穿戴草鞋的赶了这么远的路少年插手举仕,是甚么让他走过那千万里孤傲的路。
就连孟公都在想,朝歌他能行吗……
终究有一个才子站出来,他朗声爆出本身名号:“当今洛阳王次子,聂无痕,前来请教!”
内心的惊骇无穷次放大,对于突厥人,他们仿佛三岁的小儿,任人宰割。
看那朝歌就是一头倔驴,没法拉回半步,半月公子手微微一抖,狠狠抓着折扇,仿佛将它抓断普通,他神采有些狰狞,面庞有些发狠:“朝歌,本日文学比试是我输了,既然我美意提示你,那么就请你代我插手六国比试吧。”
说真的,如果他们输给半月公子倒是未几丢多少颜面,半月公子名誉在那边,输给比本身才学和名字还要高的人不丢人,可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豪门后辈,那真的是有些丢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