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命运(三)两更合一六千上[第3页/共6页]
也需求恰是这个启事,国王才没法回绝他的要求,或许这恰是泰尔的骑士在最后的时候做出的小小抨击,他让一个非婚生子成为了国王的朋友,给了他姓氏,给了他爵位,让他成为了雷霆堡的仆人——哈,当他第一次来到王都,带着唐克雷家属特有的灰发灰眼,站在国王与廷臣面前的时候,后者的神采可真是狠狠地逗乐了约翰公爵,特别是富凯。
约翰公爵摇了点头,狄伦站起来,从本身的护身符匣里取出了几颗只要小手指头大小的玄色药丸。
“传闻他们拿婴儿的脑筋做药。”
“那么我们的小潘妮就能派上用处了。”约翰公爵说,他没有喝掉剩下的酒,而是将它泼进了壁炉,火焰蓦地升腾而起,公爵退后了一步:“我但愿伯德温真有我们觉得的那么爱她。”
“那是因为他们贫乏这个,”狄伦说:“而我不。”
“吃了它你会好些。”狄伦说,约翰公爵踌躇了一会,从内里挑了一颗比较油滑敬爱的吞了下去。
约翰公爵的姐姐在得知这个动静后大发雷霆,如果不是国王的严令,她或许会号令她的卫队去处死伯德温。不过就约翰公爵看来,她的气愤只因为她的庄严与占有欲遭到了侵害,一个只和她相处了十五天的丈夫在她心中的分量大抵还不如藏在她裙子下的小狗。
“我的父亲是摩顿.唐克雷。”
“非常好,”狄伦说:“红袍的新药被视为兽人之神的恩赐,但愿巨大的兽人之神别在乎我拿走了一部分本应奉献给他的黄金与宝石。”
高地诺曼的王都庞大而丑恶,几近统统的修建都是由一种充满了麻点的黄色岩石砌筑而成的。因为高地诺曼的第二任国王只是个北方部落酋长儿子的干系,他的目光并不长远或是抉剔。以是在最后,在他自行戴上铁质的冠冕,披着兽人的外相,举着一根被仇敌的鲜血感化的长矛,在部落的子民与祭司的见证下宣称本身为王以后,他的宫殿也只是一座被本来的仆人烧毁很久的城堡——当时候高地诺曼的第一任国王已占有了小半个北地,此中大部分都是荒无人迹的荒峰野岭,却也不乏因为有力对抗兽人而被其领主放弃的都会与村镇——在一个酋长儿子的眼里,一座石头的城堡可比一座牛皮的帐篷好很多啦,固然他和他的子民都有点儿不风俗牢固在一个处所居住,但它非常高大,安然,不会被大风刮走也不会被积雪压垮,并且另有着很多的房间。
既然如此,你也就别希冀他会如何看重那些可有可无的豪侈品与装潢物了,固然此中某些确切能让利用者感到温馨与表情镇静——不幸的是,就和雷霆堡最后的几位领主一样,他们效↖,忠的国王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穷光蛋,他们乃至将城堡的窗户(镶嵌着玻璃的那些)和掩蔽窗洞的挂毯卖给了贩子,改而用木板封堵它们;一百多年里,国王与他的王后、后代、侍从和他们的狗和马一起住在房间里,空中与墙壁都是光秃秃的,没有床也没有桌子,只要几个储物的木箱;底层的大厅里燃着篝火,篝火吊颈着锅子,大臣们席地而坐,只要祭司高贵的屁股上面才气有幸多张兽皮。
或许恰是因为不幸的狄伦是他独一的婚生子,约翰公爵意味深长地微微一笑——狄伦的血缘是纯粹的,题目是他来自于父亲那一方的血缘始终遭到质疑。摩顿.唐克雷侯爵耐久驻守雷霆堡,而他的老婆,国王的姐姐,高地诺曼的公主却从未分开王都半步,作为伉俪,他们共聚独一两次,一次是他们结婚的时候,耗时十二天,而第二次侯爵应国王的呼唤仓促而来,只在王都待了三天,而六个月后,狄伦.唐克雷就出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