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最近的感想。[第2页/共2页]
读者亲们能够都晓得“女子十岁以上,不成使出中门;男人十岁以上,不成使入中门”,有些小说中将它视为当代的“社会端方”,实在不然。
《乱世芳华》,我对它的定位是带着玄学金手指的宅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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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七十五回中,中秋节,“贾珍煮了一口猪,烧了一腔羊......褥设芙蓉,带领老婆姬妾......贾珍因要行令,尤氏便叫佩凤等四小我也都退席......”
第三,说下陆其钧脚踢嫡女。
以是,陆其钧一家人凑在一起用饭,妾室和仆人坐了一桌,且不说他们七年来一向那么过着,单说当时的社会律法,你能够从品德上怒斥,但是不犯法。
至于妾室能不能跟家主和嫡妻一块儿用饭,没有律法明白规定说“不能”,我以为“能”,那么我还从红楼梦里去挖例子。
这么多外男进了内院,黛玉啊探春等女人家,这些人并不是她们的亲戚,她们也没有避开。
说实在话,这个不算。
第一,说一说内宅女眷与外男。曹广谱住到了陆家,陆其钧的小妾和女儿们出来相见,被视为“不端方”,我并不是很认同。
这里,宝玉一向在内院,底子没出去,可见他是在王夫人那边见到了薛宝钗的堂弟薛蝌,还让他的丫环们去看。
宅斗文里,女主糊口的家庭、社会等各种“端方”,大师耳熟能详。
文中,薛宝钗和李纨跟婶母姊妹叙拜别之情时,黛玉一小我黯然伤神,宝玉安抚她,安抚完了以后,宝玉直接回了他的院子,对他的丫环们说:“你们还不快看人去!谁知宝姐姐的亲哥哥是阿谁模样,他这叔伯兄弟描述举止另是一样了,倒像是宝姐姐的同胞弟兄似的。”
第二,说一说妾室的职位,以及“以妾为妻”。
大师晓得,贾珍是丈夫,尤氏是妻,佩风等人是妾。她们一起退席用饭,红楼梦里也是如许描述的,并无不当。
但是,我看到很多姊妹们误觉得,“以妾为妻”是在家里平常糊口中,对小妾比较好,让小妾管家、不让老婆之类的。
别说当代,现在社会也不是如许吗?例子就不举了,轻易调和,归正大师都懂,法律到底是束缚哪些人的。
只要跟你身份划一,或者比你低等的人,你才有资格讲端方、*律。跟权势绝对超出在你之上的人,去谈端方,我感觉是无用的。
以明朝为例子,妾室的确一向都是奴,哪怕她儿子做了官亦然。在明朝妇女封诰之制中,确有明文规定:“国朝定制,母止封两人,即嫡母与继母。如果生母为妾,则无得封诰之例”,这是明朝特有的,“在唐、宋两代,均无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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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可见,我文中曹广谱到了陆家,大姨娘、六女人、四女人和七女人出来相见,并不是甚么“不端方”的事。
由此能够推断,亲戚朋友家的男人,获得了仆人家的答应,进入人家里,不是甚么大不韪。
至于“宠妾灭妻”,我临时还没有查到这个词的来源,姐妹们谁晓得它出处在那里,求奉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