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全世界第一号的白痴[第1页/共3页]
自发得,已经体味了这个天下的刻毒。
还他m的请人家去崖山用饭!
王路的头晕晕沉沉的,不晓得是因为刚才与长发女人、小丧尸的打斗太狠恶乃至脱力,还是因为伤口一向在流血,形成失血过量。
兵器固然在手,但万一被丧尸围住――不!哪怕只是一只丧尸胶葛上本身,凭现在的体力,王路本身衡量也不成能做到对丧尸一击毕杀。毫无疑问,接下来,会追上来更多的丧尸。
固然长发女人已经被王路斩首,但对丧尸来讲,这仍然是一堆鲜肉。
腿动脉分裂,3至7分钟,本身就会因大量失血而痉挛,然后,是休克,再然后,当本身再次“醒”来时,就成为丧尸中的新成员了吧。
回想到长发女人对着小丧尸说到王比安是小孩子,肉嫩时。
老天保佑,王瘦子身上还罩着猪脚光环――镇内的丧尸,竟然没有追上来。
弩,背在身上。
啥叫引狼入室?
哪怕是一会儿也好。
如果不抓紧措置,这条腿,就会因为肌肉毁伤,而废掉吧。
远处的龙王庙门口,跌跌撞撞跑来一个身影,恰是陈薇。
王路靠着一块石壁,缓缓地坐了下来,解下了背上的弩,手里的砍柴刀,锵啦一声,掉到了地上。
本身满身披挂,自发得威风凛冽,真到了紧急关头,却都成了渣滓,刚才身上连用来包扎伤口的面料都找不到,上身的迷彩背心,下身的牛仔裤,都太硬,分歧适绑扎,本身身上剩下的独一的柔嫩布料,就是内裤――靠,那还是算了吧。
看到山道上冒出来的满身血糊糊的王路时,王比安肩上挑着的水桶,咚咚两声掉落了下来。
冲着含着眼泪,不知所措的王比安,王路眨了眨眼:“儿子,老爸还没死。老爸……还要活着庇护你,庇护你和你的妈妈。”
就像菜场里的肉铺,那些早已被杀,且被分尸后的猪的尸身碎块,在马大嫂眼里,仍然是甘旨。
――大腿上的伤口是被边沿支离破裂的玻璃片捅伤的,这不像刀剑匕首,捅入人体的伤处暗语整齐光滑,玻璃片形成的伤口,是扯破型的,特别是长发女人在和王路打斗时,再三针对伤口抓挠,最后更卤莽地把玻璃片硬生生拨了出来,令伤口进一步扩大。
狼狈啊,狼狈啊。
最后,还是从长发女人的破裙子上撕了一块,才包好伤口。
浑身是鲜血的本身,是丧尸最热中的目标。
这是小我吃人的天下。
对本身的狂怒。
这他m就叫引狼入室。
莫非真他m是因为本身瞥见一个女人就精虫上脑变成了个傻13吗?!
那一次,本身差一点把百口奉上死路。
王瘦子不晓得的是,并非镇内的丧尸没有嗅到他留下的血腥味――此时现在,长发女人的小楼内,已经堆积了一群丧尸,正在挣抢着她的尸身。
笨拙到去信赖一个同类,一个活人。
可明天,本身竟然笨拙到再次犯下一样的弊端。
沿着裤管,流下,落到鞋面上,又顺着鞋帮,滑下,无声地滴落到水泥街面上。
这血的气味随风飘散,早就已经传到了镇中间,在无数个阴暗的角落,不知有多少只丧尸蠢蠢欲动,迎着风中的血腥味,在寻觅着,追逐着。
真到了这类时候,或许用砍柴刀抹本身的脖子,也比被丧尸生吞活剥来得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