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遗忘之地的生存规则[第2页/共2页]
这些人不肯意插手步队,只能本身构造团队,获得的食品都归本身。这些人比较自在也极其伤害,一旦在一块地区定居,想要去别的地区就会被杀死。
林奉告我,千万不要藐视这里的任何人,就算是一个孩子,能在忘记之地活着也杀过很多同类的狠角色。
那段时候恰是虫群最为闹腾的时候,忘记之地的报酬了保存,只能靠吃报酬生。
保存只需求面对迷雾中的威胁和本家,在这里有些家伙养成了吃人肉的风俗,一不谨慎说不定就被炖汤了。
我醒来的处所是都会外环,那里保存了很多洞居人,这些人身材肥胖残疾。不满足城内的保存,或者是在城内保存不下去的人,只能活在那里。
大胡子每天都会练习部下,凌晨一支十人小队出去,到傍晚才返来。每一个小队都有个队长,统统找返来的食品分红十份,小我留一份、小队长两份,大胡子两份,剩下的五分上交血刀。
内城分为很多块地区,我地点的地区是西区,血刀作为西区霸主,部下大抵有几百人。在西区约莫糊口了几千人,他们凭借在血刀部下,每人每过七天需求交一石(dan)食品,作为在这里保存下去的代价。
忘记之地的食品希少,想要食品只能去迷雾中找,在迷雾边沿有很多的孢子结成的果子和蘑菇,运气好能找到一些能够利用的植物。
中间地区阿谁处所我曾梦见过,是在我来这里的第二天,梦中的我进入了那里。
每天出去的人很多,能返来的有大半,运气好的时候只会丢了一两小我,运气不好全军淹没,就像那次我碰到的场景。
血刀部下有很多人,我被分派到一个大胡子部下,传闻他是这里活得最久的人之一。
林说他吃过人肉,那味道真的不如何样,还记得那人就是一个瘦子,浑身胖的流油。也恰是因为如许,这个瘦子身上的油被割去,熬了一大锅的人油,作为烹调食品的质料。
当血刀说到被寄生的人也要带返来,那眼神吓得在他面前的我,下认识的想后退一步。
我的食品只够保存4天,4天中我每天都察看着忘记之地,比起忘记之地我更喜好叫这里雾都。
能在忘记之地能活得越久,表示他的经历越丰富,大胡子平时沉默寡言,当他的部下必须得猜他的心机。一旦没有猜中就会被拳打脚踢,有个比较肥胖的人一向跟在他身边,看他那身材真不晓得他是如何活下来。
手臂的伤实在第二天就好了,我也不晓得为甚么,伤口愈合的速率非常快。皮肤大要上连疤痕都没有留下,随便活脱手臂,发明行动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