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地精杀戮者(一)[第1页/共2页]
此时在军官们的批示下,普洛斯的枪阵排成了对小型生物阵列,第一排微微斜指下方,枪尖间隔空中约一普尺(约50厘米);第二排枪平举,枪尖间隔空中约二普尺(约1米);第三排枪微微上抬,枪尖间隔空中约三普尺(约1.5米),这是为了制止地精跳起来,这些小东西别看体型不大,但是腾跃力还是不弱的。
跑得最快的几个地精就仿佛被戳破的水袋一样瘫倒在地,腥臭的血液喷泉似的从身上几个新增的可骇伤口里流出。
“噗噗噗……”地精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刺破精神的闷响,以及一片短促的惨叫。开了血槽的十字枪头,等闲刺穿了地精们的那低劣的皮甲和上面的皮肤、肌肉,进一步摧毁了它们的脏器。枪头后的小横梁禁止了枪刃更深的刺入,以便兵士回枪。
相对来讲,长枪的杀伤力是冷兵器里很强的,俗话说“刺死砍伤”,也有“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的说法,这都是申明刺杀的杀伤力远弘远于砍杀。在对方设备重甲的时候,长枪能够比其他兵器更好的阐扬穿透力。不管对方是皮甲,锁子甲还是板甲,长枪都能够等闲的穿透对方的盔甲。
此时,人类的阵列是长枪兵站在中间,分为三列,施法者们站在最后。两翼是剑盾兵和体术系职业者。
而在此时,间隔疆场约500多米的一处丛林中,躲藏着七个庞大的身影,十四只闪烁着凶光的眼睛,正在悄悄的谛视着疆场的环境。
更何况这里另有一群体术系的职业者,这些人的战役力更高。早就给本身刷了几种BUFF的蒙德很轻松的面对十几只冲来的地精。
“七彩放射!”蒙德举起左手对着前面一指,沉着的放出了一个神通。
此时的蒙德就像一台人形绞肉机,在地精群中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一片血雨。
在躺下了上百只地精后,它们仿佛也回过味了。有一些脑筋矫捷的地精就试图绕过长枪阵,从侧面打击。在地精们看来,那些剑盾兵的兵器要短多了,看起来仿佛更好欺负的模样。
当丧失超越一半时,地精们终究撑不住了,它们收回惶恐的怪叫,回身就跑。追杀就不能希冀长枪兵了,他们布阵以后很短长,但是矫捷力是他们最大的缺点,这个时候首要就看剑盾兵和职业者了。
长枪兵一旦排成阵列,不管对谁都是一种庞大的威胁,除非有大量的职业者利用长途打击,不然麋集的长枪阵几近是无解的,只要依托长枪阵才气对抗长枪阵。最首要的是,长枪兵的练习相对来讲最简朴,普通只要颠末半年的练习,便能够练习出合格的长枪兵。以是长枪兵这类兵种,这也是当古人类各个权势数量最多的主力兵种。
长枪兵是冷兵器期间军队中不成或缺的兵种,服从全面,不但能够对抗步兵,还能够更好的对于马队。长枪的工艺简朴,性价比高,制造一支长枪不需求太多高贵的金属,也不需求太庞大的工艺,便宜的代价使其能够大量的设备军队。
三轮刺杀以后,长枪前已经倒下了上百名地精,十几个命大没死的,趴在地上收回痛苦的嗟叹。它们也试图策动进犯,但是普洛斯的长枪长达12普尺(约6米),在此间隔上可免受大多数仇敌的反击,以地精的小胳膊短腿,底子就凑不拢。枪刃的尾部约有一米长的一段用是铁制成的,以制止它被仇敌的砍刀或战斧砍断,搞得地精们一点儿体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