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穿越者蒙德[第1页/共3页]
没错,蒙德是个穿越者,宿世的他是地球上中国的成都人,名叫蒙学通,一只工科狗,在某修建公司当土木工程师,也就是常说的“搬砖的”。他的糊口非常平平,也就是公司和家里两端跑,平时没事就爱宅在家里看点儿新番,玩点儿游戏,以及看看收集小说。但是没想到的是,他本身也碰到了小说中那种烂大街的穿越剧情。那天和几个哥们儿去郊野农家乐败北了一下,成果返来的时候就跪了。
“没事的,中队长,一点儿小伤,我已经措置了……”蒙德摸摸头,暴露一副“天真天真”的,“浑厚的”,合适他现在16岁花季少年的笑容。
只怪“永久之书”的引诱力太大,或者说蒙德实在经不起“永久之书”那些内容的引诱,以是他不得不压抑本身的赋性,让本身的人生走上了另一条路。
“何止是玛文骑士,就连大队长霍金斯勋爵,乃至团长欧迪克大人,都很看好他呢。这但是我们52团的最大新秀啊……”
普洛斯帝国的军队序号从大队开端就很有规律,大队是一名数,中队是两位数,小队是三位数。比如第233小队,并不是说这个团的有233个小队那么多,这是表示它的第2大队的第3中队的第3个小队。只要一看小队序号就能晓得它是属于哪其中队和哪个大队,很便利。至于分队,那是最根本的单位,也就是十人队,分队长也就是相称于班长。
当然,这并不是蒙德本身想那么浪。究竟上,宿世的蒙德是个很懒很宅的人,当代固然重新经历了一遍童年,脾气有所窜改,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个进犯性极强,主动主动,乃至“热血中二”到不怕死的人。他之会有着这统统和本身脾气完整分歧的表示,都是因为他的金手指――“永久之书”。
玛文体贴的说道:“小伤也不能粗心,这个鬼处所甚么弊端都有,必然要去医务处看看……”
“好的,中队长,我报完功就去医务处……”蒙德向玛文行了个礼,就带着主子卡斯特鲁向登记处走去。
在池沼地里一片稍高的空中上,多出了一座营地。营地上飘荡着一面“黑鹰旗”,这是普洛斯帝国的军旗,这意味着这里是普洛斯帝国的虎帐。
神通真是太好用了!这让蒙德成为法爷的巴望更加果断了。
一开端蒙德也有些怕这个侦测神通,他是担忧本身的金手指暴光,成为小白鼠啥的。厥后硬着头皮一试,发明这个神通底子发明不了他脑中的金手指,这才放心下来。不过,他也是以能感遭到这股神通扫描的颠簸,不然普通人是发明不了这股神通颠簸的。
“看来他成为正式骑士必定没题目!”
你说虎帐不严整?没体例,这个天下的支流就是如许。这可不是21世纪的地球,这里的虎帐就是这类尿性,闹哄哄的就跟菜市场一样。这还是以军纪严明著称的普洛斯帝国正规军,如果换成那些小国或贵族私军,虎帐里连青楼都有的。
他偶然都忍不住在内心哀叹:当代的我现在才16岁啊,如果在地球上,恰是花季般的芳华骚年,想的做的都是勾引女同窗,玩游戏看新番等等镇静的事情。那里像现在,整天想的做的都是如何砍人,如何更快更有效力的砍人,以及如何制止被人砍。劳资现在已经杀人如麻了啊啊啊啊……嗯,如果蜥蜴人算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