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前路[第1页/共2页]
“不如何做,买卖的事情,你去和南梅家谈,我只要你承诺方才那件事情。”
沈渐道:“得了副玄色符甲,现在在南梅大将军手上。”
沈渐眨眨眼道:“就这些?”
曹十三没去看油碗中浮起的毛肚,细心打量动手上的东西,神采越来越惊奇,“这是……这是影阁用的乌蟒枪?”
分开南都那天,天空可贵放晴,南城外官道泥泞,也没有甚么昌大的送行典礼,就在城交际割了粮草补给,轮番文书,军队便浩浩大荡开赴。
沈渐道:“既然不是,又何怪之有,曹家不肯意深陷储君争位,谁都能了解。”
他胯下这骑黄骠马也是好不轻易参军部朋友手上搞来,像队中标兵们骑的那些本地马,足足比他胯下这骑矮了半个身位,但是跟沈渐所骑的龙血马比拟,更是像小孩骑的木马玩具一样好笑。
城门给沈渐送行的也只要馆驿老驿长,监军府从上到下,连人影都没见到。
曹十三道:“就说南梅家主和你有事需求我跑趟南都。”
沈渐浅笑道:“莫非我们不是朋友?”
沈渐没拿筷子那手一晃,手上多了根比筷子长不了多少的玄色细棍,递了畴昔,然后把筷子上挟的毛肚也放进了曹十三的蒜蓉麻油碗中。“边吃边聊。”
沈渐对兵法布阵没有经历,仙道院时也没有当真学习过,好歹还是看过两本兵法,看得出来这是温镇将决计庇护安排,等他骑马靠近,这才笑道:“温将军,没需求这么严峻,有这么一大队人马同业,还怕有人图谋不轨?沈或人十年仙道院修习也不是学的绣花,就算有人截道,能够我比你们跑得要快很多。”
沈渐笑道:“如果有一天我死在南鹤,这马我就送给温将军了。”
同业的,是天北国本来驻扎南都四周的一支军队,称作烈火营,抢先大旗上绣了团金色火焰,拢共一千人。
南鹤城本来不大,驻军也就两千人高低,分本地民勇和朝廷驻军两种,他们这支军队就是去轮换朝廷驻军的,将领也就正七品下中镇将。
天南甲士心目中只要一个神,那就是南梅野亭,这位军神亲身下的号令,没有哪个甲士履行敢打半点扣头。
曹十三差点没坐稳,将乌蟒枪一收,顿时抄起筷子,把油碗里的毛肚放进嘴里,眉毛都快皱成了一团,然后张大了嘴往外吐气,拿起桌上的酒碗喝了一大口。
沈渐道:“是你本身想走的?”
沈渐无法打趣道:“去了南鹤城,你还能把我拴裤腰带上不成。”
温棠道:“南鹤屁大点地,撒泡尿顶风能从西墙吹到东墙,你在城内里那就是在本营千名弟兄的庇护当中,那还能出事,真当烈火营纸糊的。”
“如果肯定是来自影阁的符甲,必定没题目。”
沈渐道:“你呢!”
沈渐笑道:“你家里的信是如何给你说的?”
“这还行。”温棠也打马跟上,“那你这马此后就归我照顾了,提早培养豪情。”
他瞧着曹十三的眼睛,道:“我又何尝想蹚这趟浑水,但王献也是朋友,总不能说不管就不管吧!”
曹十三油碗内里的牛肉片、黄喉已经堆起了尖,埋着头大口吃了起来。
曹十三游移半晌,说道:“我也把你们当朋友。”
曹十三脸上有了笑容,这一次很朴拙,看不出贩子那种职业性笑意。
温棠啐了一口:“你要死了,我也得陪葬,那还管个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