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荒山的炼魔[第2页/共3页]
固然现在因为多年的狠恶战役留下的伤病和春秋影响,已经没有了顶峰期间大剑师的气力,但四十一岁的他仍然不下于任何一名大剑士,不久前他才击毙了拜火教团在佛瑞斯特的一名核心人物,有大剑士职称的“血骑士”雷米恩。在现役的七十二位圣军人里,“顽石”的气力仍然名列前茅。
身兼圣军人和圣斯珀尔骑士团团长十三年之久的邓肯已经年逾四十岁了,仍然结实的像年青的小伙子。七尺的身高四肢颀长,小腹平坦,肩膀刻薄,手臂对七尺长人来讲显得较细但肌肉仍然健壮。他在十九年前就已经是教会赫赫驰名的剑士,二十二岁便获得大剑士职称的他被视为教会重生代骑士中的领甲士物。作为上一代的七十二位圣军人之一“独行”莫里斯的弟子和朋友,“顽石”邓肯的成绩现在已经远远超越了他的导师。剿除几近全部佛瑞斯特王国里的拜火教徒只是他的生涯里为教会立下的诸多功劳之一。
“一个妖怪,差未几有20尺高,另有比身材还庞大的双翼。它通过肆意门呈现在了我们埋伏的地点,我们竭尽尽力都没有伤到他分毫,这个妖怪具有强大的法力,那些火焰就是它扔出的一个庞大火球形成的。”斯壮森开口说道,然后想了想,又弥补道:“在用某种强力神通杀死了我们一名牧师和丢出一颗火球后,它发挥威压震慑住了我们全数人,但没有接着杀人而是传送分开了。”
“强石”斯壮森张了张嘴,“是那妖怪干的?拜火教团如何能够呼唤出这么强力的妖怪?”强大到精神疏忽初级邪术师的邪术,并能等闲用威压将其震慑住的妖怪,那是甚么水准?必定是妖怪领主,是子爵还是伯爵?或者更高?只和雄师队一起与天国男爵交过手的佣兵不敢设想。
“他们本身也一定晓得,拜火教团的高层可不会将本身献祭给妖怪,”圣军人邓肯说,“多数是那妖怪本身来的。斯壮森,你有个新的任务。”
“强石”斯壮森是最快从惊骇中规复过来的人之一,等他从梦魇中逃脱时,发明本身除了沾上了点泥巴外,并没有遭到甚么伤。妖怪在那里?他快速环顾四周,没有发明它的存在,而之前被火球击中后剩下的人也没如何少。他想起来了,之前堕入妖怪导致的惊骇中仿佛瞥到过一阵红色的光芒,仿佛是传送术的光芒,那妖怪是分开了吗?来不及细想,他敏捷呼喊幸存的人,并将步队调集,撤退到阔别火焰的安然地带。盘点人数后连他在内还剩下三十二人,丧失了十二人,包含一名牧师和一名法师在内。丧失了四分之一的人手,而他连敌手是谁都不晓得。佣兵队长心中满怀的是劫后余生的光荣而没有多少惭愧,因为他晓得阿谁妖怪底子不是他们能对于的了得
有“顽石”之称的圣军人神采看不出来涓滴窜改。“拜火教团封死了正门,梅塔神官变幻灵体潜入了大洞窟。内里有个呼唤妖怪的法阵,韦伯伯爵之女已经被血祭了。拜火教团的人也都死了,少部分是卡门他们在潜入时下的手,大部分是死在了大洞窟内里,并且死无全尸。”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