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一章 番外:江公――今日的酒,当真香醇。[第1页/共6页]
奚若洲是弑神之人,王轻侯便要成屠王之辈。
他们是如何走散的呢?
江非说:“好。”
当他明白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很多年后了,当时候,他们都成了白叟。
奚若洲让他扶王启尧,压王轻候,成踏脚石,逼王轻候走上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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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神枢死在他掌下的时候,眼中并未有太多震惊,他像是早就推测会有本日普通。
甜美蜜美滋滋地柔情话语里,每一处都是凛冽杀机。以是江非很能了解宁知闲厥后对方觉浅的偏袒,在王轻侯身上,实在是太轻易找到奚若洲的影子了,宁知闲却不肯意世上再有一个奚若洲,再多一个宁知闲,再等一个五
实在不是的,奚若洲企图不在于此。
好像粉黑大战,撕起来那是血雨腥风,吵得恨不得刨了对方祖坟,骂架能直接骂上热搜的那种。
但他们没有。
朋友这东西,大略是要志趣相投,情意相通的,起码起码,也得是有个共同的观点。
宁知闲也等了他五十年。
“切,话都让你说尽了,我想害你都不美意义动手啦。”
是在那场看似不经意的灾害中吧?
望是自擅自利罢了,的确不会风险世人,但一样,无益于世人。”“神殿便无益于世人?”江非笑道,“终归到底,神殿的底子,还是在人,是人就会无私,就会有没法满足的贪妄。若神殿之人俱为天下而舍己身,岂有诸多祸事,皆因神殿
“若洲,你丢失了。”
他是第一个弑神的人。
“你瞧不起谁呢!”
他们并肩,掠过雪原,翻过山崖,她火红的衣衫在茫茫白雪中,像是一缕会游动的火焰,炙热,张扬,媚艳。
而站在屋檐下的江非,看了看手里买的一管玉簪,弯唇笑了笑,催动内力,那碧玉做的簪子,在他掌心化为粉尘,消逝在这满夜的星光里。
神殿只手遮天,天下独尊,巫族安于一隅,根底深厚,要去看一看他们是不是对的,到底具有了强大力量的人,是不是该培养信徒,占山为王。
奚若洲让他觉得他在逆天而行,却不经意间走上他铺好的路。
“谁叫你怯懦如鼠,连接我三招都不敢!我当神殿的神使有多短长呢,本来不过是这等窝囊的废料。”
“你可知,世上难服侍的除了小女子外,另有哪一类人?”奚若洲笑问。
本身天赋不如他,布局不如他,就连心狠也不如他。
一酿五十载,血泪浸白骨,岂敢不香醇!
那一点天机,就是方觉浅,或者说,就是星伶。
有一年,他俄然呈现在王家,说是拜访老友,然后带走了王抈。
厥后她停在一间茅舍前,转了转油伞:“我要出来跟内里的人打一架,你来帮手做个证,看谁比较短长。”
江非当时不明白,他真的觉得,奚若洲只是想看一看,谁更高超,谁能获得更多信徒,谁能成为主宰。
天意如此。江非厥后也离了北境,回了家中,心再不静,思再不纯,那双清澈的眼睛里有了邪念,他晓得奚若洲杀了老神枢,却不明白他为何要杀——彼时的江非还是太年青,看不
“教不教是我的事,能不能学会,可就要看你的天赋了。”
也不消如此严峻,我拆不了你们巫族老窝的。”
当然了,也有一样的好皮郛,会说一样好听的废话。
江非点头苦笑,他很难从奚若洲嘴里听到几句有效的话,很多时候他兜兜转转说一大箩筐,实在底子甚么也没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