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六年后,生活依旧[第2页/共2页]
百口人钟爱包子,将这一产品衍天生长到近乎极致,比拟与包子其他菜品稍逊一筹,也是挺不错的。
之前院子里有一个木人桩和双杠,童炎更是阐扬了猖獗的本质,一口气做出了单杠、哑铃、杠铃,材质就是石头,加上体系的熬炼,他的身材与曾经比拟较而言,只能笑而不语了。
为了制止野兽靠近,童炎专门在四周栽种了一圈树木,每个处所都有圈套,体味圈套这个事情也是百口人必须把握的要点,早晨不出门也是一个需求的主旨。
不但是这个,他还要去捡野兽的粪便,如许才气让地盘更加的肥饶。
不过一家人还是非常体味的,菜园是他们一家人美食的首要来源,心中还是想着此处好的。
当年莳植的麦子现在成了一家人最酷爱的口粮,乃至变着花腔吃都要吃一年,谁都没想到,到处可见的节穗草会是这么好的甘旨。
至于童炎,本来也应当顺利获得才气的,但是却迟迟没有甚么反应,不过他的肌肉越来健壮了,鄂马说这类推迟获得才气部落之前也有,不过普通只是推迟一年或者半年,没有像童炎如许过了两年还没甚么动静的。
十年磨一剑,六年的时候不长也不短,童炎也已经十岁了,十岁的童炎没有磨成剑,不过却磨了一把好的匕首。
“明天先到这吧!”轻声说道。
本来是露天的院子,现在更是搭建了一个棚,而诸多东西就是放在内里的,是三个男人最钟爱的处所。
他身穿灰色麻衣,固然没有染色,但是一些处所用毛皮裁剪,加上他奇特的设想,小领口非常帅气的风衣,下身穿了一双兽皮长靴和紧身透气的皮裤,这些全都是他本身亲手设想出来的,现在成了他们家的标配。
为了制止野兽靠近,童炎专门找到了一种带刺的树木围着栽种,这但是天然的樊篱,偶然候这道樊篱上还能抓到一些小猎物。
当年他第一次做出包子的时候,百口人吃后惊为圣餐,四岁的童炎一口气能吃三个,童虎一口气能吃八个。
杀咕咕鸟吃肉?这是千万不成能的事情,因为咕咕鸟是珍的宝贝,每天都要盘点个数,乃至连公母平时爱好站的位置她都能说出来。
屋子颠末大修,童炎设想,用木头加固,加上之前住的,他们家算是三层的小楼,带无穷大的院子,每小我一间屋子还绰绰不足,就连小黑猫都有一件房间,不过它向来不去,一向赖着童炎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