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野狼部落[第1页/共2页]
格栅有一本书,童炎晓得,但是他向来没有看到过这本书的全貌,而格栅也要躲藏着不让他看到,这本书很厚,童炎瞄到过一眼。
每天部落里的兵士都会外出打猎,偶然候他也看到过兔子,不过最奇特的是猴子。
母亲名叫珍,是个非常标致的女人,嫁给鄂马这类好男人也算是有所归属了。
鄂马的好,不但是他感受的,是全部部落公认的,他是现任酋长的左膀右臂,不但是别人好,另有他非常的有力量,打猎的时候毫不含混,是部落的兵士,是好多熊孩子的表率。
棍子!
鄂马奉告他,那是野狼神的处所,呈现的时候是为了察看他的子民。
童炎稚嫩的声音说道:“当然没有啦,我最听格栅爷爷的话了。”
这个天下非常的奇特,有一个太阳,但是却有两个玉轮,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大的每晚都能看到,小的要等好长时候才会呈现一次,每一次呈现都会逗留十几天不等,不管是白日还是早晨,这个小的玉轮都挂在那里不动,等时候一过,就俄然消逝不见。
童炎去的启事是,他偶尔间现,这个茅舍的仆人竟然认字,没错,他现在能够流利的说这里的话,但是却不熟谙一个字。
而这类树非常就是他常常在网上看到的热带雨林里的阔叶树,他也叫不上来名字,不过这些树又高又大,粗的好几小我抱不过来。
格栅看着劈面这个小屁孩,脸上带着笑意说道:“我明天教你的字,你认全了吗?”
童炎迈开小短腿钻出来,然后这老头谨慎的看四周几眼,赶紧钻归去。
格栅拽了拽胡子,欢畅的点点头,说道:“我明天再教你几个笔墨,不过在这之前我还要问,你没有奉告你父母吧?”
这也是让童炎没法了解的,这里明显都有本身的笔墨了,用的兵器还逗留在石头上,童炎总结了,这里的兵器,大抵分了这么几种,一种是最原始的棍子,好一点的是棍子上绑一个石头,在精进一点的是把石头磨成尖刺的形状,略微有点技术含量的是两块石头用绳索绑好,当作暗器,砸中东西的时候,石头有惯性,会顺势缠绕几圈,达到活捉的目标。
就在这类处所,一转眼他已经三岁了。
野狼部落,你说他们没野蛮吧,他们当中也有能写字的,关头是这个字,仿佛和童炎熟谙的英文很像,另有一点,就是他们的兵器,这就是让童炎感受苍茫的处所。
到了早晨有些树都能收回荧光,另有的能够长出来奇特的果实,有的能吃,有的不能吃,乃至有毒。
格栅非常的对劲,但是童炎却不明白了,这老头仿佛恐怕别人晓得他熟谙字一样,在教他的时候,三令五申不能奉告任何人,包含本身的父母。
因而拿着红色的粉笔,临时叫粉笔吧!在光滑的黑石头上写了起来,很快就写完了,昂首看着格栅,仿佛在讨要夸奖一样。
这里的空中有草席铺着,中间放了一个黑石头,中间散落着几个红色的石头,是用来写字用的。
还吃过蟒蛇肉,蟒蛇肉酸酸的,煮熟了也和鸡肉差未几,不过烤着吃是最好的,如果有点盐就更加好了。
童炎学习的笔墨,近似于英文,但又不满是,内里乃至能看到几个汉字的影子,当然发音和意义也完整不一样。
除了这些以外,不远处就是丛林,他们这个处所也有一片丛林,仿佛一个天然的庇护樊篱,保佑着野狼部落不直接透露在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