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回何处红茶汤似火,姜饼一人寒如冰[第1页/共4页]
今昭瞠目结舌,因为就在她转眼看着伯克劳的一系列行动的时候,那尸身已经不晓得为甚么,变成了一只狼。
今昭自发本身又受了刺激,手里加把劲儿,狠狠动摇手摇磨,一会儿就把多香果磨成粉一小碗粉末。这类果子的粉末披发着一种似胡椒非胡椒,似肉桂也有丁香,掺着罗勒和鼠尾草的异化香草味道,这类味道趁着厨房里暖呼呼的热度,显得格外暖和澹泊,仿佛人生如此夸姣,灼灼其华。
老周这会儿端来了锡兰红茶和苹果酥作为茶点,劈面而来的红茶香气遣散了内里的阴冷潮湿,橙红的茶汤上还晕有金色的汤环,配上清爽酸甜的苹果酥,极勾人食欲,可那位衣冠楚楚,面庞冷酷的男人只是端起红茶嘬了一小口,便放下了槲寄生斑纹的骨瓷茶杯,淡淡地打量起客堂里的算是中西合璧的混搭安插,目光扫到今昭,咧嘴一笑。
喔!木瓜之城,哦不,暮光之城么!
夏季无疑是属于伦敦的。
今昭点头把这些遐想抛在脑后。
“说真的,还不如叫Crowley,好歹是天国萌主呢。要不就Crawley,好歹是唐顿庄园。”今昭悻悻然将姜饼人一个一个装进垫了江米纸的童话图案的铁皮盒子里,端着铁皮盒子走了出去。
眼下的诡谲之处并不是甚么化工边角料或者具有便秘感的唇膏,而是这个鬼畜总攻在这里悠然得意吃吃看看,到底要干吗。
这小我高大结实的男人生命里的最后一幕,是一颗膨大的赤色心脏,死而不僵地抽动,是他本身的最后的心跳。
那男人只是看了她一眼,便也收起雨伞换了室内鞋,脱掉大衣,穿戴一身笔挺的西装,大步流星地跟着陈清平出去,在客堂一角的桌旁坐了下来。
伯克劳穿好大衣,清算了一下衣领,而后提起他的玄色皮箱,撑起他的大得有点离谱的黑伞,跟来时一样,淡然地分开板屋,还顺手把板屋的门给锁上了。
伯克劳将雨伞收也不收,随便放在地毯上,脱掉玄色的长风衣外套,坐在壁炉前面,从黑皮箱里拿出一本书和一盒子姜饼人,一边吃饼干,一边悠然得意地看起书来。
“多香果。”陈清平换了室内鞋,给身后的人让了让。
“做好了就给伯克劳拿畴昔吧,这本来就是他要的。”朱徒弟指了指阿谁鬼畜总攻坐着的方向。
今昭这才瞥见,陈清平身后跟着一个高大的黑衣男人,鹰目高鼻,淡金色的头发和眉毛,看上去非常冰冷。
因为,门声一响,一个比伯克劳更高大结实的男人开门出去,一进门瞥见伯克劳坐在壁炉前,暴露了一脸惊骇。
不不不。
细细一听,这首歌非常耳熟,应当是《玫瑰人生》。
清平馆在伦敦的门并不起眼,运营形式也非常低调,是一家会员制且需求举荐和预定的私房菜馆,坐落于闻名的贝克街,表面看来是极其浅显的民居。多年来各色人等出出入入,多亏伦敦人一贯“大家自扫门前雪”的自我脾气,向来没有人思疑或者置喙过。比起这条街上福尔摩斯博物馆的热烈,清平馆的确不算甚么。
伯克劳乃至另有闲情逸致在这一套行动之前,对那将死的猎物微微欠身表示规矩。
今昭看着伯克劳的右手,想起刚才就是这只手一秒破胸剜心秒杀了一只结实的狼人,顿觉不好,干笑着回绝:“不必了,我已经在厨房吃了几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