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回何处红茶汤似火,姜饼一人寒如冰[第1页/共4页]
“腐国的影视作品,都太不矜持了。”太岁在补番时看到福莫一吻,捂脸泪奔。
“他但是环球闻名的西方神鬼界特工塔乌鸦的首级喔。”朱徒弟拿出一个颇具巴洛克气势的精美华丽的手摇磨塞到今昭手里,“把你男神刚才拿返来的多香果磨成粉。”
尼玛,这是多么高端的秀恩爱的手腕啊,有没有考虑到单身狗小门徒的表情!
壁炉里的火一刹时变成了宝蓝色,今昭熟谙这类色彩的火,凡是宝蓝色或者亮绿色的火,都是一个通道。公然,伯克劳伸手抓起死者的外相,将尸身丢进了壁炉,那宝蓝色的火焰砰地一声爆起,将那尸身淹没不见。
今昭绕到伯克劳身后,看着那本诗集,那本诗集是手抄本,字体一起向左倾斜,是富丽繁复中带着锋锐的哥特体,那是叶芝的《湖心岛》,今昭对这首诗的印象,逗留在夸姣浪漫,身不能至而心神驰之的抱负主义上,厥后听同窗们叽叽喳喳说这不是扮装品的牌子么,有点为之扼腕――一名诗民气中的豆角和蜂巢,竟然被堂而皇之地当作了化工产品的便条,这对于文学爱好者今昭来讲,无异于哪个国产超市开架货叫了《春江花月夜》,有种不知所谓的自视甚高。
今昭点头把这些遐想抛在脑后。
因为,门声一响,一个比伯克劳更高大结实的男人开门出去,一进门瞥见伯克劳坐在壁炉前,暴露了一脸惊骇。
伯克劳走到那板屋的门前,随便取出一把钥匙开门出来。
不不不。
在今昭的眨眼之间,伯克劳的身影已经消逝在最后一级台阶,半空传来翅膀振动的声音,一只乌鸦飞过劈面的屋顶,穿过了这冰冷的伦敦的雨帘,飞向视野所及之处,那高挺的阴沉的闻名的伦敦塔。
今昭瞠目结舌,因为就在她转眼看着伯克劳的一系列行动的时候,那尸身已经不晓得为甚么,变成了一只狼。
“说真的,还不如叫Crowley,好歹是天国萌主呢。要不就Crawley,好歹是唐顿庄园。”今昭悻悻然将姜饼人一个一个装进垫了江米纸的童话图案的铁皮盒子里,端着铁皮盒子走了出去。
贝克街游人来往,与各色福尔摩斯主题的商品标记等物合影,却没有一小我重视到伯克劳这个气质奇特,扮相独特的走下了门外那段楼梯。
这座陈腐而当代的城在其他的四时里平平无争,唯独在夏季的阴冷细雨当中,用每一把大大的雨伞和穿行于都会中的红色巴士来昭彰它的致郁系,都会变成哀伤的墨客,哀伤里还带着点儿自嘲微风趣,是属于英国人特有的玄色诙谐。
姜饼人很快就烤好了,棕黄色的身材,系着红白相间的领巾,别着绿色的枝桠,一个一个神采各别,但无一个不是欢愉幸运的神采,如此高端的秀恩爱,太岁看了看朱徒弟,无语哽咽。
今昭自发本身又受了刺激,手里加把劲儿,狠狠动摇手摇磨,一会儿就把多香果磨成粉一小碗粉末。这类果子的粉末披发着一种似胡椒非胡椒,似肉桂也有丁香,掺着罗勒和鼠尾草的异化香草味道,这类味道趁着厨房里暖呼呼的热度,显得格外暖和澹泊,仿佛人生如此夸姣,灼灼其华。
“对呀。”朱徒弟也端着一杯锡兰红茶坐在厨房一角的茶桌旁喝了起来。
一只色彩跟死者的头发一样,棕玄色有些斑白的狼,心口的位置有一个洞,汩汩流着血。伯克劳抓着这匹狼的脖子和外相,轻松地把这只看着有今昭两个重的狼,像是刚才丢手帕一样,丢进了宝蓝色的炉火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