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辈子都不会去当兵[第1页/共3页]
半晌以后,戴大蒙揣着先容信走出村长家门,大踏步朝风盔城走去。贰内心暗自策画着,现在是上午十点,跑到风盔城应当不到中午,刚好能够赶上午餐。四荤四素,八菜一汤,俺来了!想到这里,戴大蒙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俺不去!”戴大蒙一口回绝了老村长。戴大蒙固然长的威武,心肠却特别软,诚恳浑厚,从小到大,打斗都没有还过手。从戎,那是要上疆场杀人的,想起那种血腥的场面,他就浑身颤栗。他用力甩着头,把那可骇的动机甩出脑海。“不去,俺这辈子都不会去从戎。”戴大蒙白了老村长一眼,说:“俺不信你有这么美意,你就是想撵俺走!”
从那今后,村里人对戴大蒙客客气气,再没有人打他。也是从那今后,戴大蒙铁了心在老村长家用饭,因为他家的饭菜最好吃,并且村长有个很都雅的儿媳妇――柔斯。柔斯是典范的劳动妇女,俭朴并且强健,特别是她的屁股和大腿,格外饱满,走起路来很都雅。戴大蒙感觉她是天下上最都雅的女人。并且柔斯脾气很好,对戴大蒙的态度是村里最和睦的,戴大蒙超等喜好待在他们家。
但是戴大蒙不做任何事情,因为他死去的老爹给他留下了一笔贵重的财产。
“四荤四素!八菜一汤!”戴大蒙听到吃的立即来了精力。他是个吃货,无肉不欢,不巧的是老村长家被他吃的日渐贫苦,已经几个月没有吃过肉。
“村长……”戴大蒙握着老村长的手用力摇摆,奉迎地说:“你给俺写份先容信呗,俺要去从戎。”
黑龙临,风盔城南二十里,迷雾池沼边沿的一个小山村。
戴蒙八岁那年的春季,老爹终究把家里最后一件能够换钱的东西拿出去抵了酒债。从那今后,从不做事的老爹可贵勤抖擞来,冒险跑进迷雾池沼里,采来一大堆各式百般的果子,然后放进木桶里闷。半个月后,翻开桶盖,酒香扑鼻。老爹舀起一碗浑浊的酒液,急不成耐地一口喝下去,喊了一句:“爽死了!”然后他就真的死了。
戴大蒙像平常一样,穿戴褴褛的亚麻短衫,躺在村口一块平整如床的大石上,落拓地晒着太阳。他身高两米二,体重三百三,一身疙瘩肉,又黑又壮,像一头人形猛兽,是村落里最强健的人。
黑龙临的村民们帮忙戴蒙把他的老爹火化,他们评价说:“他是一个好人。他特别省柴。”
戴大蒙一冲动,手上用力大了点,老村长疼得龇牙咧嘴,感受手指头都要断了。他不但没有活力,反而很欢畅,送走这个吃货就天下承平了。老村落艰巨地把手抽出来,扶动手上的赤指模,笑着说:“好好……我明天给你写一封先容信,你去风盔城参军吧。”
黑龙临是个贫困的小村落,村民们勤奋并且简朴,刚会走路的孩子和迟暮的白叟,都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戴大蒙饭量极大,一小我顶老村长一家五口的饭量,几年下来,把老村长殷实的家底都吃穷了。老村长恨得牙痒痒,却不敢表示出来,谁都晓得戴大蒙力量大心眼少,万一激愤了他,挨揍事小,丢人事大。
“甚么明天,从戎这类事能等吗?俺现在就要去。”戴大蒙拉着老村长慌镇静张就往村长家里跑,路上一个劲地叮咛:“你必然要写上,俺要当小队长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