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烧马蜂(求收藏推荐)[第1页/共3页]
吃过晚餐,百无聊赖的张峰正筹办到湖边逛逛,当张峰来到湖边,看到一对对年青情侣或手牵动手或促膝相拥,作为单身狗的张峰只得掩面而走。
有人说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还是说的话,那本身不都已经果奔了二十多年?想到这里,张峰只得点头苦笑。
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两人站的远远的,离大树二三十米,
“好大一个马蜂窝!”
“嘿嘿!看来我们明天运气真不错!”二牛叔也欣喜的叫到。
日渐西沉,飞鸟归巢,
“嘿嘿,我明天进山采蘑菇的时候,发明青冈林里有一个大蜂窝,估计得有二三十斤呢。”张义对劲的笑了笑然后说道。
偶尔有些漏网之鱼想要进犯二牛叔,可惜面对全部武装的二牛叔,底子无从动手,
穿好特制的连体设备,头上带上头盔,三人就迫不及待的钻进了山林当中。
“啊!好香!”张义嗅了嗅一副被沉醉的模样。
张峰两人立马阔别大树,因为烧马蜂窝的时候,马蜂会哗哗往下掉,掉下来的马蜂可也非常伤害,俗话说‘死蜂活刺’,如果不谨慎被扎大将会非常惨痛。
“找我干吗呀?”张峰猎奇的问道。
“干!”
仿佛一幅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斑斓画卷,真是令人流连忘返。
三人追追打打的,开着打趣,很快就除了山林,回到了张峰家里。
以是三人都要经心的筹办,全部武装,满身高低不能有丁点儿果露,不然一不谨慎被马蜂叮一口,即便死不了也要脱层皮。
“来,我们来干一杯!”倒好酒,张峰举起酒杯到。
“嗯,好吃!这马蜂炸的酥脆,香酥适口,鸡肉味嘎嘣脆!大师都快尝尝……”二牛叔已经等不及,率先动手。
“你在哪儿发明了马蜂窝?”
傍晚火红的云霞照亮了全部天空
蜂窝中的马蜂冒死的想冲要出火海,可惜为时已晚,冲出的马蜂几近全军淹没,
“二牛叔烧马蜂的技术真是短长!”比及二牛叔下了树,张义对着他竖着大拇指赞叹到。
张峰两人点点头,立马晓得二牛叔这时要动手了,只见二牛叔从后腰拿出浸过火油的火把,用火机点上火,
安静的玉轮湖沐浴在落日余光中晶莹透亮,就如一块金光灿烂的金丝玉,非常刺眼斑斓。
当二牛叔约莫间隔蜂巢一米多的摆布时候,他谨慎翼翼的停了下来,打量了下四周另有树下的环境,发明张峰两人间隔较远,因而打了个ok的手势。
这两天线路改革断网了,没能定时更新韧猫再次报歉,感激大师一如既往的支撑,韧猫无觉得谢,从速写下一章去,抓紧把第二章写出来。
最后二牛叔将口袋扔了下来,张峰和张义从速跑畴昔捡起口袋,然后开端捡拾地上的马蜂尸身,这些马蜂固然被烧死,但也是不成多得的甘旨。
“大师等着,冰箱里另有啤酒呢!”张峰又吃了一辩才说道。
“是吗,我二牛从不吹牛,最大的长处就是爱说实话。”二牛叔一本端庄的胡说八道。
“好,你们离远点儿,我上了啊!”二牛叔叮咛一声,吐口唾沫搓搓手,就敏捷的向树上的马蜂窝爬去。
就在这时,树上的马蜂终究发明的非常,嗡嗡的展翅飞出,但它们发明的太迟,二牛叔的火把已经伸到了蜂窝下,刚飞出来的马蜂纷繁被烧死,噼里啪啦的往下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