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我叫小混蛋[第2页/共3页]
“一二三!”
林肇渚苦涩,随即豁然,牧村尽是牧氏的遗孀、遗孤,两相见面极分歧适!不是难堪,而是尴尬,是煎熬,一息也难呆下去。
素夫人嫁进牧氏,随行百名亲卫,都是妙龄女兵,不久嫁人,她们立室生子,夫君都是牧氏的精英,而多数一战,她们成了孀妇!
一骑手携五马,都是万一挑一的良驹,日行六百里。
“我是林肇渚,是素夫人的亲兄,雍国公的亲娘舅!”
加上郊野的百万私军,煜氏一样不敌。
一语道破玄机!
又一骑顶上,甲士驯良,暖和地号召道:
林肇渚带千骑赶赴雍城,明面上是奉旨公干,实是另有筹算。
十军汉是牧氏老卒,尝遍了人间的冷酷,不会信赖陌生人。
呃,小混蛋侧脸,不肯与之直面。
林肇渚跟着,又是一碗热汤,暖了胸腹,更温了心窝。
脚一蹬,战马斜蹿,载着甲士撤了,往甲士堆里躲了。
但是,牧氏对林氏很有怨气,乃至,是敌意。
二小子靠近,瞟了瞟甲士,走最前的甲士,低声套近乎:
一匹灰马跃出,慢吞吞地带路,半大的二小子,神采不善。
甫进牧氏的地盘,一干林氏后辈不察之下,被暗害了。
转过几道弯,见了一面石壁,上面印着一扇门,连着一条甬道,微小的火光照了然路面,门前执棍军汉冷冷地盯住一行“客人”!
甲士麻痹,不再理睬小孩子的把戏,小混蛋饶有兴趣。
攻打内城、禁宫,层层破障渐次耗损,聚歼百万雄师也要支出代价,但是,林氏面对的不但仅是煜氏,而是全部仕绅个人。
身材、体型类似,一千零一骑手?会有一千零一名上柱国!
素夫人凭甚么投入牧氏余孽的全数,为林氏火中取栗?
“我不知你是谁,也没兴趣刨根问底,但是,你不是林肇渚!”
不是去牧村!
快意赌坊早进了林氏的视野,它不是浅显的赌坊,而是与牧村不相高低的一座战堡,钉进雍城里的一枚钉子,最抱负的落脚地。
“请!”
一千零一骑手,清一色的玄色细甲,是罩了头面的轻甲。
“0七三!”随口应对。
“世事如梦,概莫能辨!”
收留林肇渚已是极限,素夫人不能不顾及牧氏余孽的感受!
走着走着,又有一处关隘,设了木栅栏,娇喝声震天:
“一二三!”
“莫打动,此地是雍城,不是你们为所欲为的康都,弄死你们不吃力!真是的,成了丧家之犬,又是有求于人,摆臭架子合适么?”
牧氏被国主分遣,几至灭族,林氏可曾伸过手?
康都地处江南的要地,雍城是北部边陲,路程可不近,官道的长度约六千里,千零一人、五千匹马不眠不休,整整奔行旬日。
骑手倦意涌来,良驹勉强撑着,只盼着从速地吃顿饱饭、睡一觉!
大瓮肉、大碗汤,是塞北的特性,可敏捷弥补体力。
公然,一处草丛里传来喝声:
牧羊呆住,为了十一匹良驹,本少爷成了不要脸的小混蛋,更是费尽千辛万苦才“骗”到手,您只需高低嘴皮一碰,就想牵走?
星夜奔驰旬日夜,骑手、战马早已怠倦,全凭着一股狠劲支撑,若环境危急?他们还能够对峙一千多里,精气神持续保持顶峰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