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挖坟盗尸[第2页/共3页]
高个子道:“年青人皮肤韧性好,不像白叟一死就会变成一摊烂肉,加上她死去的时候不长,哪有这么轻易腐臭?”
棺材长约两米,宽约半米,上大下小,头宽脚窄。
这时高个子正在土坑内,铲子挥下,俄然碰到了甚么东西,收回砰地一声巨响,如同平时敲木门一样的声音。
高个子没理睬矮个子,径直拿出绳索将女尸的手脚捆了,随后跳出土坑,两人站在土坑上,将女尸从棺材坑内拉上来。
这是一处坟场,专埋死人的处所。
住在这栋别墅内的仆人姓刘,名盛。是四周十里八乡驰名的大老板,他有一个儿子叫刘生,年仅二十岁,前段时候不幸早夭。
两人轮番下坑,共同默契,不一会儿,土坑已挖将近一米深。
高个子昂首望了望月色,对矮个子点了点头沙哑道:“嗯,开端吧!手脚利落点。”
半夜半夜的,谁会挑选在这个时候去迎亲?
有红娘出来给女尸换上了一套新娘衣服,安排棺内,随后四名大汉抬着棺材出了屋子,身后跟着长长一条步队,少说也有二三十人。
矮个子打了个冷颤,对高个子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从速走吧!”
“晓得了,天哥!”矮个子的心机被点破,不由得有些难堪。
地点:阔别火食的一座山岗上。
木板上涂的红漆应当还没有多久,将覆盖在上的泥土都染成了红色。
是以,刘盛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高个子和矮个子两人,要他们帮本身的儿子找个媳妇,结冥婚。
矮个子话还没有说完便被高个子喝止道:“别胡说八道,只要我们将这单买卖做完拿了钱,甚么女人没有?别想动那歪歪肠子,到时候死都不晓得如何死。”
但现在,冥婚在某些少数处所已经成为赤裸裸的款项买卖,有些报酬了今后中获得暴利,不吝去挖坟盗尸。更有穷凶暴徒之辈,乃嫡亲手将本身的女儿杀掉,用来与人结冥婚,收取财帛。
两人借动手中电筒的光束往棺材内里打量,眼睛不由得有些直了。
分开之前,高个泼了一瓢净水进棺材坑内,又扔了两个苹果出来。
“嗯。”
婚车翻过几座大山,径直使进一个村庄,在一栋别墅门前停了下来。没有错,是一栋别墅。
第一章 挖坟盗尸
早有人在坟前挖开了棺材坑。
棺材前有人捧着刘生的灵位和照片,大家衣服素净,挂着大红之物,如同迎亲步队普通。
只不过,女尸此时嘴巴大张着,口中含着一口白饭加铜钱,证明其确确实在已经死了。
气候:阴冷,多风。
待将女尸拉出土坑,放在坟堂前,矮个子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低声骂道:“这女人分量不轻,估计是死前喝水喝得太多了。只是奇特的是,她的尸身如何还没有腐臭?也没有固结出尸斑?”
前者是为了糊口,为了后代能够更有出息;而后者也是为了糊口,只是各自糊口体例分歧罢了。
泥土当中另有一段很奇特的香味,不晓得是涂抹在棺材大要的红漆味,还是从棺材内部披收回来的尸香味?
矮个子站在土坑边上看得不由吞了一口唾液,小声道:“真是可惜,这么年青标致就死了,哎!如果我能将她娶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