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世外桃源 【二更求收藏】[第1页/共2页]
“哦!阿谁啊!”玄觞不觉得意,甩了甩手说道:“那把剑我看它太浅显了,我给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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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别这么看着我呀!”白叟张嘴,满嘴的黄牙,乃至另有一个绿叶子感染在上面。
一个老头子,正佝偻的走着,背上背着比他身形要大出几倍的木料,却毫无声音。
“甚么剑?”玄觞一愣。
“说闲事!”陆昌凤忍住脾气。
“是吖,很美。”陆昌凤想都没有想,就说道。
这里泉水甜美,氛围清爽,安好深幽。如果有人住在这里,必然会夸奖大天然缔造的这个天下。
陆昌凤自从逃了出来,就必必要立马做两件事情,一是,确认本身的丈夫有没有死!二是,确认唐洛有没有死,并且把邪云剑交给他!
“就是……那把很浅显的剑……”陆昌凤不晓得该如何描述。
如果陆昌凤一向呆在这里,说不定还会冲破传说中的人类修为极限“返璞归真”!
陆昌凤顿时内心惊涛骇浪!
当年陆昌凤挑选唐意行的时候,唐意行可没少被江湖人受白眼,搞的唐意行脑筋也大了。
ps:嘿嘿,明天第二更,是不是俄然感觉玄觞很贱啊,实在玄觞不止贱,还很鄙陋。
白叟浑身高低没有多少肉,非常精瘦,瘦得像一只饿死的老鼠一样。但是那久经风霜的被晒得干黑的脸,翘的老高的白胡子却特别有精力,那一对凸起的黑眼眶的眼睛特别锋利敞亮。
而玄觞嘛,嘿嘿,你晓得【一副鄙陋的神采】
白叟缓缓地将柴火安排在小板屋的中间,随后拍了拍尽是灰尘的身材,笑了笑:“我叫玄觞,你呢?”
“这里是那里。”陆昌凤深吸一口气,感遭到本身的修为有些窜动,陆昌凤大惊,才发明这个氛围中的元气竟然比其他处所多出了十倍不止。
白叟的阿谁驼背向上拱起,就像一座小山一样。
“是你救了我?”陆昌凤也不是白吃这么多年的饭的,此时她脑筋一转,天然想出了甚么。
“好好好!”玄觞连连摆手,因而又说道:“不过我看这个美女也就是你手上紧握着一把剑,我很猎奇,便想拿来看看,但是没想到你握的好紧,比三妹握着我的阿谁还要紧——我便略微使了点力量,便把剑扣了下来,本来觉得是把好剑,但是我细睛一看,内里的剑意都消逝了,我感觉没有效,就帮你扔河里了!”“甚么!你给扔河里了!?”陆昌凤顿时感受一片晕头转向,当下就想要跳河寻觅。
“甚么!你给扔了?”陆昌凤惊呼,情感冲动道。
“哦,就是那条小溪里。”玄觞指了指。
不过这个玄觞竟然也说出了陆昌凤的美,陆昌凤但是好久没有听别人这么说她了,当下忍不住皱眉。
“你还记得你把我的剑抛弃了那里?”陆昌凤平复表情,友爱的说道。
比唐意行还要强!莫非是世外高人?这是陆昌凤第一个所想。
“你叫甚么名字?”陆昌凤问道。
这里,的确就是世外桃源啊!
“嗯。”陆昌凤回应,就要跳河。
俄然认识到了甚么,回身看向身后,目光有些震惊。
“如何样,是不是很美。”一个声音在陆昌凤的身边响起。
“那把剑对你很首要?”玄觞问道。
“你有没有瞥见我的剑?”陆昌凤问道,她从醒过来到现在就没有看到邪云剑,不管是小板屋里还是这四周,都被她扫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