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团宠[第1页/共2页]
沈瑟也欣然同意,她还向来没插手过这类欢迎会呢。
沈瑟一一记下,不过在此以外,她真的有种受宠若惊的感受。
剩下的一个叫于泽,看上去最沉稳内敛,也不太爱说话。
林德钟也不是个闲人,安设好了沈瑟,他招招手让韩江墨过来,让他带沈瑟持续体味一下事情环境,他就先去忙了。
韩江墨:“……”
休整几天后,沈瑟便去到了韩江墨地点的银河所,亦是她今后要事情的处所。
“叫沈瑟对吧,来来,我给你安排了一个最好的位子。有甚么要求你也固然提,我们这固然前提不太好,但对员工的需求还是很看重的。你瞧瞧喜不喜好这个靠窗的位置,不喜好的话再给你调!”
沈瑟穿戴一身熨烫整齐的套装,脚踩着五公分的高跟鞋,跟着韩江墨往内里走的时候,她还不谨慎踩进个坑崴了下脚。
放在谁看,都不像是一辈人好嘛……
沈瑟弃“长途”投“银河”,对林德钟来讲是件相称扬眉吐气的事,他就看不惯程绍仲那浸淫名利场的样儿,身为一个状师,应当有根基的操守和果断的信奉。
恰好安排这统统的人还相称对劲,她无法又好笑,只诚恳道了声谢。
不比之前在几十层办公写字楼的长途所,沈瑟的新“店主”,埋没在一片二层住民住房里。
这时候韩江墨在一旁面无神采地说道:“这老头是嫌我们这都是男人,早就想找个标致的小女人来了。”
韩江墨说了一大通,看沈瑟都听得呆了,便忍不住打趣了句:“感觉我们老迈短长吧,别看他不如程绍仲驰名,在我们刑辩圈里那是相称牛逼的人物!”
你们小女人还是看脸啊看脸!能不能重视一下内涵!
……
沈瑟闻言咽了咽,没应他的话,仅仅是问出了内心的疑问:“老迈他……跟程状师,真的是同龄人?”
被大宗小宗案件虐的不成样儿的男状师们顿时收回了惊呼声,老迈宴客,千年不遇啊,明天可得好好宰上一顿。
厥后还是是韩江墨奉告她,老迈这么欢迎她来,除了给所里调和调和雌雄激素,别的一个首要的启事则是程绍仲。
这个话题就让沈瑟这么一打岔畴昔了,实在这些不过是打趣话,真正让沈瑟听进内心去的,是有关程绍仲的统统。
等老迈走后,本来假装当真低头事情的两三小我也纷繁凑过来,来到沈瑟面前,像是打量个新奇物件儿。
之前她老是从本身的角度去瞻仰那小我,比及从别人丁入耳到,她只感觉过分陌生。
邻近放工的时候,林德钟调集了统统人,说要给沈瑟开个欢迎会,找个处所好好吃一顿。
沈瑟来了这,申明她也是个有抱负有抱负的人。
此中以林德钟最为主动。
“行啊老韩,真给我们找来个大美女,这下上班可再不是进和尚庙了!”说话的这个叫李志岩,跟韩江墨年纪差未几,但特别显小,笑起来另有两个虎牙。
一个半秃顶的啤酒肚大叔,一个又帅又贵气的欧巴……
冷不丁听到这个名字,沈瑟的心也跟着一抖。
成果来了新单位,她她她……她竟然成了那传说中的团宠?!
但韩江墨暗里里跟沈瑟吐槽,说于泽这小我深藏不露,看着特端庄,实际上最腹黑,最好不要去招惹他。
沈瑟还没来得及答复,此人就被韩江墨推到了一边:“滚滚滚,别打我家学妹的主张,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