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赢你都不用接一招[第3页/共3页]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对于长兵器,短兵器是有优势的,但秦野具有至尊法眼,能够看出马脚的他用短兵器,倒是最合适不过。
普通来讲,技艺的马脚,有两个广义的含义,其一就是招式没法达到的死角,其二就是出招者本身的缺点。
五十招畴昔了,望着吕布身上七八道衣服分裂的口儿,世人骇然了。
吕布本身就面如死灰,他从未思疑过本身的技艺,但这场比武,让他产生了摆荡。
但秦野早就提早来到了这一招没法达到的死角,同时手中利剑咻的一闪,就朝吕布身材缺点去了。
吕布见到秦野竟然傻乎乎的只用利剑,真是大喜过望。他底子不给秦野换兵器的机遇,大喝一声,挥动着画戟,冲了畴昔。
这是吕布第一次和秦野比武,但只是一招,他就神采大变,“可爱,他是如何看出我的马脚的?唯独这里是这一招没法达到的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