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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牯牛山 少年郎(一)[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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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李二爷一提示,苏牧脑海中一亮,难以置信的道:“李信,李二爷,都姓李,莫非您是秦将李信的先人?”

吟诵之声婉转委宛,余音袅袅,不断如缕。在这安闲喧闹的夜中,传的格外远,已经躺下的村民无不竖起耳朵来听,固然不解其意,却能感遭到那份豪放与彭湃。

苏牧使出满身力量拉紧弓弦,同时极力对准野猪地点的位置,心头暗自祷告。

“你不是去过将军墓吗?你晓得它内里埋的是谁吧?”

李有福哪敢多言,只能好生安慰,恐怕老婆跑了。

野猪一身黑褐色的外相,肥大的屁股对着苏牧的方向,一条小尾巴还左甩右甩,它将大半的身子埋藏在草稞中,却完整不晓得本身已经被死神给盯上了。

听到“霸王项羽”四个字,苏牧一下子收起长弓,开口道:“二爷,本年的年号是甚么?天子又是谁?”

李二爷闻言抓了抓脑袋,想了半天赋道:“本年仿佛是光和六年来着,天子叫甚么我就不清楚了。”

“你谁呀?白白惊走了我的猎物,当真是可爱的紧!”俄然从左边密林中跳出一个少年,瞋目而视,他明显也盯这头野猪很长时候了。

苏牧不由豪情自起,手挽长弓,弓弦惊响处,大声吟道:“老夫聊发少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整张弓非常朴素,没有甚么花梢的处所,但是却给人一种可靠且值得信赖的感受。一张弓值得信赖,苏牧对本身的这类感受非常无语。

苏牧和李二爷趁着月色,来到李家。

将几头黄牛交给李二爷把守,苏牧便背负长弓,手握狱鸣剑,踏上了进山打猎的征程。箭法固然烂了点,也只能仰仗聪明和运气来弥补了。

“被啃食的树皮,口水也还没干。”一颗碗口粗的树干完整暴暴露来,褐色的表皮早已被啃得甚么也不剩,苏牧一眼鉴定这就是猎物的踪迹,并且还是一只个头不小的野猪。

“二爷,你家有弓?我如何不晓得?”不怪苏牧迷惑,他也不止一次去过李二爷的家,不过从未看到弓箭之类的东西。再者山阳村的村民世代都是农夫,并非猎户,也很少会藏有刀枪弓箭。

“那就是我要找的野猪?”苏牧趴在一个大树后,心扑通扑通乱跳,因为他已经锁定了本身的猎物――一头没有发觉到任何伤害的野猪。

苏牧将那只不利的小鸟拔了毛,放在火上烤熟,连骨头嚼碎全数吞下肚去。

苏牧的目标地点是被本地村民称之为牯牛山的处所,牯牛山里山阳村很远,山高涧深,到处都是层岩叠嶂。也正因为路途艰险,很少有人到此,以是才会成为野兽的天国。

腐臭的树叶并不能藏匿野猪的萍踪,一道足迹顺着山脊安步前行,苏牧有了这一严峻发明,心头炽热。如果能够猎杀一头野猪,起码够本身吃十天半个月了,并且还是那种敞开肚皮的吃法。

却说苏牧这边,李二爷果从柜中取出一张长弓,长约六尺余。弓身黑漆涂就,弓背手握的处所缠满了精密的蚕丝,弓弦则是一条晃亮如银的牛筋,充满桀骜不驯的张力。

苏牧大摇其头,他对本身的箭法不对劲,并且是非常的不对劲。

江氏浓眉倒竖,瞋目圆睁:“你还敢顶撞?这日子没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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