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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说服沮授-上[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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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虽不如雒阳和长安,但也排得上全部大汉朝繁华程度前五名的多数会了。在这里,有钱就能买到声色犬马。

李素吃了一会儿,看到一旁的辛评也是匕箸翻飞,就晓得对方非常对劲。

不过,鹿鸣楼的仆人明显还是非常想凸显自家买卖的层次的,以是楼底的地基部分,是一层堆筑到三尺高的实心夯土基台,最外层还包砌了气度的石垣。

辛评闻言,整小我前提反射似的今后微微一缩,仿佛是想到了甚么难缠的家伙:“你们想给沮别驾送钱?千万别,他此人不像……总之这厮秉公行事,非常难缠!你们还是得有真才实学,让他信赖带上你们,有助于完成使君的任务,他才会帮你们美言。”

听了辛评这番黑幕动静,李素才恍然。

李素一听“沮”这个姓很罕见,心中一动,赶紧问:“本州别驾,但是渔阳沮授?”

刘备跟李素对视一眼,李素便接过话茬,决定再透露一些半真半假的来由:“实在,也不止于此,仲治兄或许不知,玄德兄退隐之前,曾经贩过马,晓得去京师的商路,如果能跟从递表的信使,能够免除沿途关隘津渡的商税,也能多赢利一二十金……”

沮授高低打量了李素两眼:这小子看起来也太年青了吧?办事儿牢不坚固?

邺城最繁华的酒坊鹿鸣楼,也不过是一座两层的木质小楼罢了。

“伯雅,仲治先生,来来来,不要客气。久仰仲治先生大名,传闻是使君最信重的笔杆子。本日咱不醉不归。”

一样是两层的楼,他家看起来就比隔壁豪阔很多。

在卢奴和安喜的时候,刘备之以是还很收敛,是因为中山是穷处所,没那么多吃苦资本。但是到了邺城,环境就不一样了。

(注:汗青上刘备厥后还死过一个或两个老婆,但应当是当下密县丞、高唐县尉的时候,跟青州黄巾军交兵,所守城池被攻破才死的。现在还没产生)

桌上的酒,还是中山冬酿,只不过比在中山本地喝到的还要好,极其清冽绵柔。明显中山贩子都把本地最好的酒卖到州治邺城来了。

而汉末的宦海常例,刺史在做这类事情时,最信赖的必定是别驾处置。

李夙来到这个天下,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高端豪华的饮食享用,也是食指大动,唾液腺猖獗分泌。

他暗中察看歌女的操纵,才发明,本来是中间放了一个瓦罐,内里有白白的狗的肠系膜(也就是相称于猪的“网油”部位),在烤鹿脯之前,歌女用竹片夹子把狗网油包裹在上面,略微烤一会儿后网油就化掉了,变成了刘备面前那块肉的模样。

别驾二字,本意就是“刺史出行时,另有一车随行”,后引申为当刺史兼顾乏术时,出使代表刺史――比如《三国演义》上,益州牧刘璋派人朝见曹操,乃至厥后联络刘备,派的都是别驾处置张松。

他闻着香味,食指大动,夹了一块鹿脯,有一股淡淡的花椒和丁香的气味,一口咬下,差点儿好吃到舌头都掉了。

不过他的迷惑很快就解开了,因为奉侍他陪酒烤肉的歌女,也脱手帮他烤了一块。

“这事,稍许有些费事,咱也不是不肯帮手,只是不知刘县尉为何要上洛?就是为了见见世面,没有别的来由?”他决定先摸索一下对方的来由是否果断。

辛评来之前,已经有点心机筹办了,晓得对方又给金饼又请吃上等宴席、请歌女陪侍,必定是要帮手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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