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赏灯(二)[第2页/共3页]
瑞雪刚才见了谜面儿,立即就猜到了答案,宿世如许的灯谜、灯谜到处都是,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是传闻过很多的。本来觉得赵丰年那般聪明,必然当即就能猜到,可惜,她却不知赵丰年的身份,他几近是含着金汤勺出世,变故突发之前,乃至脚上都没沾过泥,如何晓得野物的习性。
赵丰年看着她那一双美目里,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灯光下,珍珠般晶莹,胸口立时锐痛难忍,慌乱间抬手把她揽在怀里,说道,“别哭,是我想错了,我赵丰年能娶你为妻,实乃三生有幸,它日我若负你,必遭天谴。”
一行人进了酒楼,早有青衣小伴计跑着迎了过来,敏捷扫了一眼他们的穿着,倒也没有暴露甚么鄙夷神采,笑道,“几位客长,但是要用饭?”
赵丰年思考这半晌,眉头却皱得越深,如如果灯谜,或者做首诗词还可,野物倒是不熟谙,底子一点儿眉目都没有,但此时当着世人的面儿又不好直言本身也猜不出,以是,握着瑞雪的右手内心垂垂就排泄了汗。
张嫂子点头,去拉两个孩子,瑞雪俄然发明吴煜脸上竟然蒙了块帕子,就惊奇问道,“煜哥儿如何了,但是划破了脸?”
瑞雪听得还是占了便宜,立即笑嘻嘻的接过书,翻了翻,“败家子到处都是,不过没有他们败家,我们也买不到好书啊。”
“这是那里来男女,当街搂抱,真是有感冒化。”
瑞雪拍拍他的头,上前拉了吴煜,笑道,“先忍一会儿,吃了饭我们就回家。”
各家商店前都摆了桌案,支了灯架子,任凭百姓们抚玩彩灯,如若能猜出灯谜,另有彩头可拿,或者是一盏走马灯,或者是一把扇子、一个荷包,不贵重,但却都是极精美喜人的。
“如何会,不过是在书画铺子多留了两刻。嫂子饿了吧,我们先吃些东西垫垫肚子,然后就回家。”
这时候天气就垂垂暗下来了,早就急不成耐的各家店铺和大户人家,几近是同时点起了各色花灯。
好彩酒楼门前,张嫂子领着两个孩子已经等了好半晌了,远远见两人从人群里挤过来,就迎上前,抱怨道,“如何去了那么久,还觉得你们走丢了呢。”
瑞雪坐在赵丰年动手,又拉了张嫂子坐她身边,这才笑问小伴计,“你们这酒楼可有甚么招牌菜?”
瑞雪远远看中一家银楼前最显眼处挂着的花灯,妃色轻纱糊在编成莲花形状的竹枝上,一层层花瓣鲜艳剔透,中间另有金色的花蕊闪动,极是轻巧高雅的模样。
“不过就是一个灯谜,你又没下过田种稻子,不熟谙蟾蜍模样,也无可厚非,如何就多心至此。再者说,你只要活着,我就不必当孀妇,不必被卖去做奴婢,只要你活着,我就有依托,只要你活着,我过日子赢利就有奔头儿,你对我来讲,是相依为命的人,首要之极。今后不要妄自陋劣,我嫁你,你娶我,都是相互的幸事。”
瑞雪听了,同赵丰年都笑得不可,这孩子长得太好,实在是轻易惹人谛视,不过转念想想,万一有甚么好人起了肮脏心机,倒委实费事,遮了也好,今后就算再出来也要记得粉饰一下才行。
但她很快就发觉出他的面色有异,踌躇了几息,就假装伸手去摸吊在高处的那只八宝宫灯,切近赵丰年耳边时,悄悄说道,“蟾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