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朝歌夜弦[第1页/共4页]
手电的灯光穿过腐朽的棺椁,我正都雅见内里的尸骨,骷髅头上只剩下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正阴沉森盯着我。
北风中我瞥见他手中的白馍,一边冷的颤栗一边忍不住吞咽口水,掌柜喝了一口酒瞥见我俄然笑了笑,把酒壶递给我:“喝一口就和缓了。”
这里四周都是树园,连缀在一起几十亩,明堂一马平地,摆布群山来朝,前有溪河环绕明堂而过,后有案山形如祥狮凌云,此地出文贵,如许风水绝佳之地,埋在这儿的先人必然福音无穷。
“我不是探子,没有其别人,我来这里想找吃的。”
我朝中间呸了一口,拾起地上的石头就向上面砸去,看架式这群人是铁了心要灭口,我说甚么都没用,伤疤迎着光看不见我砸向他的石头,眼看就要打诽谤疤从中间伸出一只手稳稳接住,掌柜走到上面的盗洞边白了伤疤一眼。
“男儿到断念如铁!”我挺起胸稚嫩而倔强的答复,这是父亲教我的,究竟上我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义,只感受仿佛现在说出来挺合适。
“真的不怕死?”
手一抖手电掉落在地上,几米深的地底我一个七岁的孩子,四周乌黑中间另有一具剩下骨架的尸身,盗汗顿时吓了出来,摸索了半天赋找到手电,就闻声伤疤在上面没好气的骂声。
沉地仙是盗墓行当的暗语,意义是活埋。
“挖红薯的。”我紧握着石头脑筋一热脱口而出。
伤疤抬高声音说:“掌柜,抓到芽子怕是钩子,晓不得棵子内里有没有伏着点儿。”
“这东西你从哪儿来的?”掌柜收起脸上的笑容一本端庄的问。
“还给我!”我再一次握紧手中的石头,那是父亲留给我最后的东西。
我这才认识到他为甚么刚才会俄然警悟,毕竟一个七岁的孩子如何也不该懂这些黑话,我点点头,掌柜又取出怀表看了一眼,目光落到我身上,问我知不晓得他们是干甚么的?
灯光中我瞥见上面吊下一个麻袋,我鄙人面呸了伤疤一口。
我七岁就经历家破人亡,从山里逃出来是三个月今后,蓬头垢面浑身肮脏的像一个野人,两天没有吃过东西我实在饿的不可,最费事的是寒冬腊月,我身上早已褴褛的衣服,底子抵挡不住砭骨的北风。
几口烈酒下肚身子倒是和缓可头晕的不可,我从地上拾起刚才被扯断的项链,那吊坠上的石头不晓得如何竟然分开,掌柜的目光落在项链上,眉头一皱脸上的笑容有些生硬的凝固在脸上,一把将项链拿畴昔。
“你爹叫甚么?”掌柜并不在乎我的反应,神采变的有些焦心。
“你如何晓得我们是挖红薯的?”掌柜也不否定如有所思的笑着问。
我被伤疤捂的喘不过气,听他们对话内心更是一惊,这些人说的都是黑话,幸亏我从父亲的书里看过一些,大抵明白是甚么意义,伤疤是说我是探子,担忧内里草丛中还埋伏着其别人。
“小爷叫顾朝歌。”我一边狼吞虎咽吃着白馍一边傲气的答复。
在风水堪舆中,这格式被称为狮子下山,是上好的风水之地,而掌柜现在所坐的石头恰是宝穴的位置,上面必然有墓,并且埋鄙人面的人非富即贵。
掌柜半响没有说话,俄然远处传来震耳欲聋的爆仗声吓了我一跳,这才晓得那天是除夕夜,迎新的鞭炮让沉寂的深夜变的喧闹,掌柜对着中间的七八小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