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酒逢知己[第1页/共2页]
“来,满饮此杯!”长孙无忌笑着说到,他一样是一个爱酒之人,酒量还相称不错,普通很难喝得纵情,看到李白诗中“钟鼓馔玉不敷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孤单,唯有饮者留其名。陈王当年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仆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如许的感慨,笃定李白也是嗜酒之人,除非这首诗是他抄袭的,但是如许的机遇明显很小,因为如许的诗本就该名传千古,如果是旧诗,恐怕早已名动天下了。
“利落!”长孙无忌见李白如此豪放,大笑了起来,正如同李白的诗普通,豪放不羁,直接端起酒碗,抬头喝干!
李白重生之前已有半月滴酒未沾了,此时闻着酒香便如同掉进蜜罐的老鼠普通,也不管其他,只想纵情。
“再来!”长孙无忌笑着举杯。
长孙无忌笑了笑,一样夹起了牛肉。
李白看着盘中的肉,俄然畅怀大笑,熟牛肉还算不错,不过一片一片的吃着忒没劲了,直接丢掉了筷子,用手抓了起来,很有几分大块吃肉的豪气。
怀才不遇,是了,固然现在开启了科举轨制,不过出身不好的人根基上还是没有机遇,毕竟开科是有了,但是也得有人保举才行,长孙无垢看完李白的诗,已经认定李白是出身不好的才子!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大气!”这是长孙无垢对这首诗的第一评价。
酒来了、碗一样来了“满上!”李白大声的说到,方才那一坛对于他来讲不过刚好解渴罢了,还是小酒樽慢喝,忒没意义,就像是当代拿着装两钱白酒的杯子倒啤酒喝,就算你不感觉没意义,也会嫌难倒!
“来干……来干……”李白笑着说到,又一碗酒下肚了!
酒坛已空,两人才拿起筷子。
“来人,再上酒!”长孙无忌大声喝到,明显他和李白一样,对于这点酒,没有任何承担。
长孙无忌率先坐了下来,桌上摆着一盘两碟,一盘牛肉便是主菜,一碟青菜,一碟黄豆佐酒。
青石地砖铺成的巷子盘曲蜿蜒,为园子别添一番神韵,缓缓的清风带来些许凉意,异化着花香,让民气旷神怡。
长孙无忌也算是酒中豪杰,但是很少见李白如许能喝的,这酒碗可不是杯子,一大碗少说也有二两,连饮十碗,长孙无忌没试过!
长孙无忌和李白相视一笑,酒已经被长孙无忌满上了!
李白酒到杯干,一来二去,一坛酒已经见底,两人竟一口菜也没吃上。
杯子不大,酒不过比啤酒度数略微高一点罢了,别说一杯,就算是这一坛,对于李白来讲都是小事儿。
长孙无垢走进房间,就看到桌上墨迹未干的诗!
长孙无忌被李白的豪放激起了心中的脾气,也跟着李白喝了起来。
李白也不客气,直接对准中间的牛肉动手。
长孙无忌看着李白点了点头,他一向在察看,明显李白直接坐下来,合适他诗中那种桀骜不驯又放诞不羁的脾气。
长孙无忌看到李白的模样,也有几分意动,如他如许的出身,很少能碰到李白如许的人,才华不失却有江湖中人的豪气“来人,上大碗!”一坛酒不过两斤,两人平分也不过一斤,这酒度数固然比啤酒高上一点,但也就仅仅一点罢了,对于李白来讲,就算是一坛一坛的干也没甚么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