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第1页/共4页]
ps:明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当然,局面实在并没有那么一面倒,勒菲弗尔的标骑,也有着很多因为时运不佳或者骑术不济,被重骑冲锋靠近然后被一剑抽翻下地的。但是不成否定,跟着时候的流逝,上风确切是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勒菲弗尔这边倾斜。
以英格兰长弓为例,一把合格的英格兰长弓的制作要用七年,培养一个长弓手还必必要从小养起,并且对身高、肩宽都有着硬要求。
这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上疆场,更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杀人,但是不管上疆场多少回,只如果个正凡人都会感到惊骇。
他是公爵,他不该该死在这类处所!
“你们几个,去告诉一上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4公斤重的标枪,以马的动力为基,以标骑的投力为本,刺穿了氛围一去不回,然后在大地母亲的牵引中投入她的度量。
归正不杀马队是中世纪的通用法例,只要交上一笔赎金,他们还是从哪来回哪去。
遗憾的是,这类重标枪他们只带了五支。
“调转马头!我们去与他们战役!让这些法兰西人细心瞧瞧,布列塔尼的男人向来不是好欺负的!”
当然,半途是否是误伤了一两个不利蛋,货真价实的铁头铁脑的标枪是必定不会介怀的。
近了,更近了。
“投降!我们投降!”
这不是代价的题目,欧罗巴的领骨干甚么都鄙吝,就是对战役风雅至极,农夫田中还在用木锄乃至是用手刨地,领主的军器库里一堆长剑在摆着生锈。
到手的功绩跑了,固然很不甘心,但是勒菲弗尔还没到猖獗的境地,一旁布列塔尼马队的雪亮刀锋也无时无刻的不在显现着本身的存在感;说到底,用一百标骑去硬拼七十重骑,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冒险的事。
“……费事了。”
逻辑精确,但是不顾情面。
这个坏处是两边共有的,但是因为重量、因为惯性的原因,重骑想要转弯远比标骑来的困难。标骑有着充足的余地,来游刃不足的耗尽重骑的马力,然后逼迫着他们投降。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发已经平复表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以后,对着身边的标兵说道。
带的标枪太少,它就没法大量的杀伤仇敌,但是带的数量多了马力又跟不上,速率抬不起来,标枪马队就一无是处。
是以,只能缠斗。
人们常说,只要死光临头才气看出一小我的本质。
标骑是轻马队,穿的大多是便于活动的皮甲,而布列塔尼马队倒是重骑,穿的都是链甲,用轻骑正面打击重骑,这无疑就是他杀。
平原上,重骑能够纵情的驰骋,而在丛林,跑的快了还要担忧别一不谨慎被树枝挂上马!
再一次的不测吗?
连一点胡想的空间都不给,布列塔尼公爵亲手扯破了他的马队对他的最后一丝夸姣设想。
“先对准!后投掷!不要华侈标枪!”
???
不过,和弓骑分歧的一点在于,重标枪的能力要大的多。
“该死的!懦夫!怯懦鬼!蛆虫!”
不过,布列塔尼公爵必定要让他们绝望。
“公爵大人,仇敌追上来了!”
固然之前打了个大败仗,还做出了丢弃部下如许的事,但是公爵数十年来的积威犹在,他部下的马队们仍然情愿为公爵再搏杀一场――只是,想要让他们像之前一样不惧存亡大抵是不成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