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踏上归途[第2页/共2页]
“你也走吧,回研讨所,那边有你的孩子。”李翱翔摸了摸它被本身揍的鼻青脸肿的脑袋:“固然你不是志愿的,但你好歹也算救了我一命,走吧,我不难堪你。”
“我要回家,我要去见我的家人!”李翱翔握紧了拳头,吼怒出声。
从云朵的另一端冒出来的一鼠一鸟浑身有些微微的发潮,风吹过,李翱翔感到一丝寒意,反而让他非常的清爽。
“乖女儿,你吓死妈妈了。”妇女回身一把搂住了本身的女儿,竟然哭出了声:“吓死妈妈了,妈妈觉得你丢了,觉得再也见不到你了……”
时候不长,一只白鸽冲天而起,向正南边向飞去。
可那又如何样,他毕竟还是一只老鼠。
“妈妈,你别哭了,我又没丢!”小女孩儿灵巧地给妈妈擦了一下眼泪:“快看,那边在筹办放鸽子了,我们一起看!”
再者就是效力了,也就是飞翔速率,乌鸦的飞翔速率惨不忍睹,跟鸽子比起来,那的确就像乌龟在爬,不管是急飞还是长途跋涉,在常见的鸟类中,鸽子都是当之无愧的飞翔健将。
广场的旗杆有将近二十米高,而为了让人们每时每刻都能看到国旗这一国度的意味,路灯竟设的比旗杆还要高些,如许的高度,再加上上面坚固的水泥空中,足以把我摔死了吧!
“呱呱呱。”黑乌鸦下落了四五米,怪叫几声一拍翅膀飞了起来,它辨认了一下方向,以往研讨过的方向飞去,一边飞一边叫,仿佛是在跟李翱翔说再见,又仿佛是在光荣。
李翱翔终究名副实在了,他跨坐在白鸽宽广的背上,渐渐的适应了飞翔的节拍,越骑越稳妥。
李翱翔放走那只乌鸦而挑选白鸽当本身的新坐骑不是没有启事的,起首一点,那只乌鸦她是一个母亲,在研讨所的鸟巢里,另有几只嗷嗷待哺的雏鸟,若耐久奴役它,那些雏鸟必将会被活生生的饿死,他是个屠夫,但这并不能代表贰心狠手辣,丧尽天良。
李翱翔站在一个路灯杆上,冷静无语,一阵清风拂过,吹动他额前的一绺长发(毛)。
起首说表面,乌鸦是乌黑的,就像一块黑煤球子一样,丢脸的怪,而白鸽则是一身洁白的羽毛,流线型的身材,气质高雅,傲视之间说不出的萧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