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踏上归途[第2页/共2页]
广场的旗杆有将近二十米高,而为了让人们每时每刻都能看到国旗这一国度的意味,路灯竟设的比旗杆还要高些,如许的高度,再加上上面坚固的水泥空中,足以把我摔死了吧!
另有一个更首要的启事,乌鸦是比不上白鸽的,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它都减色的多。
“妈妈,你别哭了,我又没丢!”小女孩儿灵巧地给妈妈擦了一下眼泪:“快看,那边在筹办放鸽子了,我们一起看!”
“呱呱呱。”黑乌鸦下落了四五米,怪叫几声一拍翅膀飞了起来,它辨认了一下方向,以往研讨过的方向飞去,一边飞一边叫,仿佛是在跟李翱翔说再见,又仿佛是在光荣。
起首说表面,乌鸦是乌黑的,就像一块黑煤球子一样,丢脸的怪,而白鸽则是一身洁白的羽毛,流线型的身材,气质高雅,傲视之间说不出的萧洒。
身边是一只肥硕的黑乌鸦,有些畏畏缩缩的。
“嗡……”一声哨声响起,一大群大群的白鸽腾空而起,在广场上一圈一圈回旋起来。
“孩子?孩子?我的孩子呢?”路灯下,一个女人俄然焦心的喊起来。
李翱翔放走那只乌鸦而挑选白鸽当本身的新坐骑不是没有启事的,起首一点,那只乌鸦她是一个母亲,在研讨所的鸟巢里,另有几只嗷嗷待哺的雏鸟,若耐久奴役它,那些雏鸟必将会被活生生的饿死,他是个屠夫,但这并不能代表贰心狠手辣,丧尽天良。
“我要回家,我要去见我的家人!”李翱翔握紧了拳头,吼怒出声。
ms药水让他变得强健,变得力量很大,变得很敏捷……
路灯的劈面是天安门的城楼,巨人的巨幅照片吊挂在那边,慈爱的看着上面川流不息的人群。
悄悄的提了提胯下白鸽脖子上的麻绳,李翱翔节制着它越拔越高,渐渐的直冲云霄,一头扎进了一朵高空的白云里。
“你也走吧,回研讨所,那边有你的孩子。”李翱翔摸了摸它被本身揍的鼻青脸肿的脑袋:“固然你不是志愿的,但你好歹也算救了我一命,走吧,我不难堪你。”
从最高处掉到最低处,其中滋味,实在让人一时难以接管。
乌鸦眨眨眼,没敢动。
“哈哈哈哈哈!”李翱翔畅怀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