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两份红烧肉的比拼(为礼物加更)[第2页/共2页]
这祝月寒是傻子吗?
在家中就能体验初级饭店的初级感,李雁玉做到这一步,真的是没谁了!
“浓油赤酱”是红烧肉的代言词,如果酱汁偏稀,夹起红烧肉的时候,汤汁就会往下滴,很多人不喜好这类感受。
“好吃?”李雁玉急道:“我做的也好吃啊!”
并且,汤汁非常浓稠,如蜂蜜一样均匀的包裹在五花肉上,完整不往下贱。
这江天,要真有自傲的话,必定会留在这里的啊!
祝月寒却摇点头:“不一样,有些感受是你给不了的,并且,你做的也没他做的好吃。”
云岫?松间墅。
“江老板,这就走啊?”
妈的!
“祝少爷,你给他多少钱啊?”
祝月寒道:“他做的红烧肉好吃啊。”
祝月敝宅中。
老婆闻丽丽却皱着眉头非常不悦:“在家吃摆那么都雅干甚么?”
并且,
李雁玉看着江天拜别的背影,非常恼火,
绿色芦笋和橙色胡萝卜以及金箔的装点,让这一盘红烧肉显得特别初级。
本身一个月的人为才七万呢!
徒弟他白叟家做的,难不成还比不过一个做路边摊的?
还用比吗?
这一盘红烧肉,如果放在初级饭店中,起码也要大几百,乃至上千都不过分。
他对摆盘很讲究,选的是哑光白瓷盘,盘子的底部,是2片烫熟的白菜叶,目标是吸油和衬底。
轻咬一口,肥而不腻,苦涩软糯,要说独一的缺点,能够就是酱汁不敷浓稠。
江天懒得理睬他,转头对祝月寒道:“辛苦你司机再送我归去。”
他做完就跑,不恰好证明贰心虚么?!
两份红烧肉被端到了餐桌上,江天的任务也名誉完成了,他朝着祝月寒道:“那我先走了?”
而反观中间的江天,他对于餐具的遴选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
并且,这摆盘也很精美。
这是在家,又不是在初级餐厅,摆那么都雅有甚么用?
江天真不晓得他从何而来的勇气,
并且,李雁玉做的红烧肉在光彩方面也近乎完美,肉皮闪现出枣红色,像是熬化了的老红糖裹在上面一样,油光顺着皮纹往下滑,能瞥见底下微微颤抖的脂肪层。
他必输无疑啊!
瘦肉的暗红和肥肉的半透明叠在一起,酱色的汤汁在盘底积成小洼,映着厨房的灯光,像块被切开的玛瑙,红得醇厚,连盘子边上沾的酱汁都带着股子诱人的焦香,让人忍不住想拿筷子尝尝。
李雁玉咋舌,
“多少?”李雁玉睁大了双眼,不成置信道:“他过来做个红烧肉,就给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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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摆摊的,就过来做一个红烧肉,就给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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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江天做的,她非常感兴趣。
瘦肉部分是暗红色的,丝丝清楚但完整不柴,被酱汁浸的发亮。
有钱也不能如许华侈啊!
李雁玉从厨房里走出来,皱着眉道:“是有甚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