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横狗夺爱[第2页/共2页]
“行,午餐就在我家吃吧,我亲身为你下厨!”
家有一狗,如有一宝!
“对呀,住了两晚还挺舒畅!”
单独一人住在土房里,固然有些粗陋,但是胜得自在。
刘荟不解,“我家是水泥新房,不过这和你有甚么干系?”
刘荟坐在屋里,难以设想。
李青云看到刘荟迷惑的神采,心中窃喜,持续调侃道:“我记得或人说过,等她哪天炼化出接骨水,就把我娶了!”
“青云哥,你不会奉告我这就是你的新家吧?”
“呀!好恶心!”
刘荟跑了出来,看着断气的野兔,脖子上印着两个血洞。
明显是一头具有聆听血脉的中华原生猎犬,却被李青云说成是土狗。
固然李青云从小就跟他老爷子学道,长年隐居山上的道观。但他毕竟是个男人,需求赢利立室立业。
双手抱于胸前,斜着脑袋看向一边,不时用眼角余光挑衅着李青云。
正在洗濯血迹的阿黄,呲咧着尖牙,对着李青云低吼,表达不满。
李青云向刘荟眨了眨眼色,带她走进屋里坐下。
在刘荟面前,李青云非常谦善的贬低着阿黄。
调侃归调侃,李青云过了把嘴瘾,打断了话题:“说闲事吧,找我干吗?”
归正李青云骑着电动小毛驴,来回安地镇一趟,也破钞不了多少时候,刘荟朝他点了点头。
“家里也没啥菜,就买了一根山药。你在屋里坐会,我去镇上买点猪肉,很快就返来。”
那根小尾巴,摇得就像拨浪鼓似的!
李青云拐过了几个弯,载着刘荟来到了土屋子门前。
“上车,走!”
“哈!”李青云心中一乐,刘荟这丫头,竟然经验起他来了。
李青云比刘荟大了四岁,村里春秋相仿的青年,几近在多数会里打拼,尽力赢利。
“到了你就晓得了!”
“阿黄,你是一头公狗,重视本身的行动!”
好端端的水泥新房不住,要住几十年的黄土老屋?
野兔身上流淌的鲜血,沾满了阿黄的嘴角,刘荟忍不住扭头遮眼。
“还债?你说的是手机的钱吗?”
阿黄已经将嘴边的血迹洗净,眯着狗眼靠近刘荟,还不由脸的伸出舌头,舔着刘荟的芊芊玉手。
这下轮到刘荟偷着乐了,她看到李青云茫然的眼神,便发自内心的笑道。
“阿黄抓的。”李青云指了指一旁吐着舌头的阿黄。
刘荟这番神采,论敬爱,能够打99分!
“嘿嘿,搬场了。”李青云滑头一笑。
“傻瓜,你不是欠我一顿饭吗?”
女孩子就是娇气,李青云无法嘲笑。
“你还是从速想体例赢利吧,住这类破屋子这辈子也娶不到媳妇。”
谁会被一只狗鄙夷?
“青云哥,你这是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