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抢个男人生孩子[第1页/共2页]
一张还算漂亮的脸凑了过来,那人裂开嘴怪笑道:“我是子归部落的石牙,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应当是在病院里吧?”黄子韬顺理成章这么想,然后展开了眼。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不知甚么年代,不过从部落里的状况来看,应当是新石器期间晚期。这很轻易辩白,新石器期间初期还是母系社会,而这里的酋长倒是个男的,并且驰名有姓。
瞥见黄子韬空荡荡的藤筐,云晓“噗嗤”一笑,蹲下来把本身筐里的东西给他倒了一半,然后拉住他的手,“现在好了,走吧,陪我去挑麻。”
“子归酋长。”石牙嗫嚅着说:“这个男人长得这么瘦,胆量又这么小,留下来也没用,还不如杀了。”
为此他害臊了好久,到现在也没完整适应。
被称作子归酋长的老者摆了摆手,“有没有效,并不必然是看力量大不大,并且我们部落里现在男人太少了,还是带归去吧,起码能够给部落里生孩子嘛。”
这也能够了解,男人要打猎,要兵戈,天然灭亡率比女人高很多,部落里女多男少是常态,只是这部落也太不平衡了。
黄子韬赶紧站起来,嘲笑着挠了挠头,“没……还差一点。”
酋长名叫姚子归,本年已经快60了,这在新石器期间极其可贵,比21世纪活到100岁还要希少。
这少女名叫云晓,本年才16岁,身材高挑,体型均匀,被公以为子归部落里最美的女人。当然,年代不一样,标准也不一样,如果放在当代社会,她就是一身材不错、可皮肤差到了顶点的山里女孩。
黄子韬甚么忙都帮不上,只好不尴不尬在一旁看着。
“子韬。”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呼喊,转头看,一名穿戴兽皮裙的少女跑了过来,身后背着个藤筐,内里装满了葛根、野粟子另有其他一些能吃的东西。
一个月后,湖边。
背上藤筐,黄子韬跟在活泼的云晓前面,问:“要为子归酋长做衣服了吗?”
说完,自称石牙的大汉从腰间拔出一把石头磨成的短刀,顶在了黄子韬咽喉上。
那边是一片莽莽大丛林,更远处,有一座明镜似的湖泊,在夕照的辉映下闪动着金光。
这里可没有小卖部能买到便利面,部落里的丁壮男人都是猎手,每天出去打猎,为大师带回肉食;而他,既没有本领也没有体力,只仿佛女人一样刨葛根充饥。
小女人很爱美,每次出来,都会用野花编一个花环戴在头上,看着她背衬着湖水跑过来,黄子韬看得发楞。有句话如何说来的?没有比较就没有爱,不管人家长得啥样,归恰是他现在能瞥见的第一大美女。
他记得,前一刻他们考古系的门生正在发掘一处太古遗址,因为年代长远,地层也很深,阿谁坑足足挖了有10米深。
“喂,死了没有?!”
黄子韬本就头痛欲裂,刀子刚顶上来,他还没来得及惊骇,脑海里“嗡”的一声,就又昏了畴昔。
只见一大群人围着本身低头看,个个都壮得仿佛野兽,披头披发,身上穿戴兽皮衣,手里提着木棍,尖端绑着一块锋利的小石片。
在部落里,没用的黄子韬挺被嫌弃的,到处都不受人待见,唯有云晓对他格外的好。
“就是个没用的家伙,宰了吧。”有个手持石矛的人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