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与子同袍[第1页/共2页]
“好,到了那,我们先去买糕点,让你吃个饱。”楚歌无法的摇了点头,这红缨,真是越来越爱吃了。
“蜜斯,蜜斯,龙城将军要出征了。”一大朝晨,红缨便镇静的跑到楚歌的房门前大声的喊道。
“是啊,蜜斯,是好久没去了,蜜斯本日要去吗?”红缨站在楚歌身侧,拿着扇子,悄悄扇着风,猎奇的问道。
“对对对,差点把闲事忘了,蜜斯,你等等红缨。”红缨回过神来,见楚歌已经走远,忙朝着楚歌的方向奔去,消逝在了走廊中。
“死甚么,执子甚么,如何想不起来了。”红缨似是非常喜好这句话,一时候却忘了,烦恼的拍着本身的脑门。
“恩,是想出去转转。”楚歌点了点头,缓缓站起家来。
楚歌接过诗经,坐在小亭当中,持续念着本身读了一半的诗。
“蜜斯,我们去了蓝水江,必然要去王婆那边,买上几斤莲子糕,荷花糕,荷叶糕带回府来。”红缨和楚歌出府的路上,不断的说着,实足的一个吃货。
“现在说了,你也忘的差未几了,下次,我在给你讲。”楚歌回过甚来,望着红缨,轻笑着说道。
“蜜斯,这诗经当中,都讲的是甚么啊。”红缨端了两盘点心,一壶清茶,放在楚歌的面前,猎奇的问道。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楚歌无法的摇了点头,公然不能对红缨抱有太大的希冀,笑着将那句诗念了出来。
楚歌心中偷偷想着。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发兵,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当真是险。”
“李叔本日应当出船了,那红缨去清算东西,这便解缆。”红缨许是也在府中闷坏了,雀跃的转过身,朝着阁楼中奔去。
换了一身行装,楚歌红缨对视一眼,笑了笑,便走出了朝露园。
楚歌没有接话,只是笑了笑,想了想御龙,又想了想御马龙城,此人,楚歌是越来越看不透了,可却感觉越来越成心机。
“也不知这龙城将军几日才气班师而归,他还欠蜜斯一件事没做呢。”红缨和楚歌笑着走到天井当中,这凌晨的朝露园,当真是新奇。
第二天展开眼,发明本身已经躺在了内室内里,这御龙,许是走了吧。
“红缨,明天气候不错,我们好久没有去蓝水江了吧。”楚歌坐在天井当中,趁着树影婆娑,歇息乘凉,看着这碧空万里,甚是怡人。
“大,大姐。”楚音也没有想到会遇见楚歌另有红缨,神采有些镇静,低着头。
“算算时候,也差未几了。”楚歌推开房门,和红缨渐渐朝阁楼下走去。
“没,没有去哪,只是被一个虫子吓到了,大姐,是要出去吗?”楚音强压住内心的慌乱,看着楚歌和红缨一身男装,猎奇的问道。
“红缨,去把我的诗经拿来,本日气爽,想读读诗经。”楚歌坐在小亭子当中,对着红缨说道。
“没错,你可还记得那诗上写的甚么?”楚歌没想到红缨常日里马草率虎的,竟然还能记得这些,眼眸里也带着笑意。
“蜜斯曾说有一句诗是最爱的,是不是就是牧云公子写的这句?”红缨调皮的跑到楚歌的身侧,给楚歌倒了一杯清茶,笑着说道。
真应当给她抓紧寻个好人家,嫁出去算了。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楚歌听着红缨的话,缓缓站起,当真的念着她最爱的那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