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拼命三郎[第3页/共4页]
但听得沉闷一声脆响,力量出奇的大,郝十三被震的满身发麻。
二十余骑紧随厥后,就像旋风普通的卷积而来,仅仅二十余骑,二十余把马刀,给人莫大的压力,仿佛能摧毁统统的抵挡之物。
阿速那颜刚一出城,就远远瞥见一个高大魁伟的男人,手持菜刀,凶神恶煞普通,直奔本身扑来,当时惊的手足无措,本就弓马不熟,马有因为认生,昂头不肯向前迈步,他满头大汗的呼喊着战马,郝十三早就已经冲到近前。
回身飞奔到城门处郝十三近前:“报,总管大人,末将已经将贼人的首级取下,末将用敌酋的首级祭奠亡故的李大帅,请大人恩准?”
“别追了,从速进城,先把城占了!”
郝十三被刚才那一幕的确看傻了,面前这一员将领,是副千户吗?明天还没这身披挂呢,啥时候换设备了?
擒贼先擒王,郝十三挥动菜刀,直砍阿速那颜,不过阿速那颜在顿时,身材要高,郝十三飞身纵起,钝刀直砍敌首的脑袋。
这个副千户,必定不是等闲之辈,一向没有问这千户官的名姓,不晓得这副千户是哪路世家出身!
二十余蒙元马队如同摧朽拉枯普通,突入红巾军的战阵,刹时十数名红巾军步兵被砍翻在地,强大的打击力立马将人群扯破,强大的打击力让余下红巾军四下奔逃,二十骑蒙古马队,如同狼摈除羊群普通。
身后的三百精干,本就抱着必死之心,跟从新任总管远道奔袭,现在粮食必定没有了,本来要筹办吃的马粪,走到半路,马粪全让总管命令倒河内里去了,吃马粪的动机都没有了。为了不挨饿,只能在饭时前,占据这座城池。
说时迟当时快,垓心已经没有了郝十三的抵当,只见两匹战马飞身而过,两个蒙元马队矮下身子,兔起鹘落,撤了达鲁花赤的两只胳膊,飞奔而去。马与人完美连络,如同一体,骑术何止一个精美了得?
其了局比其他明初功臣更惨,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朱元璋大宴文武,朱元璋俄然提起说对傅友德的儿子有些不满,傅友德起家告罪,朱元璋责备傅友德不敬,朱元璋命他提取二子首级,立即,傅友德提着二儿子的头颅来到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说“你如何忍心。”,傅友德说:“不就是要我们父子的人头吗”,最后在朱面前自刎死,朱元璋当即暴怒不已,诛杀其九族!
跑的再快,两条腿的人,还能跑过四条腿的马?
人死球朝上,存亡端赖这一搏!
二十马队对一个没有作战经历的雏,胜负和凶恶的程度可想而知。
菜刀只合适切菜,完整分歧适作战,短短不及一尺,底子没有马刀的弧形上风,也没有马刀的长度,亏了当时候物质匮乏,菜刀乃是汉人的罕见之物,没有偷工减料,充足厚重,沉重的马刀才没有一下子将菜刀连同郝十三劈做两段。
郝十三远远瞥见城门敞开,二三十马队簇拥着一个身穿红色寝衣的胡人瘦子,心道真是天佑我也,还怕攻不下城门呢,既然城门开了,管他是出城迎战,还是出城逃窜?望那城门人群就扑去。
一队木筏靠了颖水南岸,载来数百破衣烂衫的红巾军,高大的寿州城池就在面前。
郝十三也感遭到身后疾风而至,蓦地转头,但见二十骑暴风普通卷积而来,为首一员十夫长,周身皮甲,弯弯的马刀如同泰山压顶普通的劈脸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