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猎狼少年[第1页/共2页]
可惜在他所糊口的村寨里,有一个不晓得持续了多少年,持续了多少代的陈腐的端方。那便是,凡是村寨里的男人在其满十八岁的这一天,都必须单独猎杀一只要代表性的猎物以证明本身成年,或者说,以证明本身的气力。
那又有甚么好夸耀和好夸耀的呢?
现在的凌松满身高低都披着自编便宜的丛林假装,屏住呼吸,悄悄的暗藏在灌木丛中,一动也不动,身材与四周的环境完整调和地融会在一起,乃至成了丛林不成豆割的一部分,叫人无从辩白,更难以感知。
现在,他的手里只要一柄乌黑不发亮且锋利非常的狗.腿刀。
熟能生巧,经太长时候的利用和把玩,他玩刀的技术已经非常高操,乃至非常高超高深了,细细计算起来,绝非人间的平常之辈可比。
在一块高耸的巨石以后,有一处非常平常的灌木丛。如果不细心看,不详确辨,凡人底子不成能发明,在这一堆不起眼的灌木丛中竟然正暗藏着一名漂亮的少年。
这柄家传狗.腿刀并没有传说中的宝刀那样神乎其神,但也有它的特性,刀身连着刀柄,浑为一体安稳非常,统共一尺来长。这个长度不算长也不算短,非常合适人体力学,也非常合适人类用刀的风俗,故而,利用起来分外的便利,也格外的得心应手。
村寨里的老辈人偶然候神神叨叨故作高深地说,说这柄家传的狗.腿刀因为被很多先人利用过,早就凝集了先人们的固执念力以及无穷的祝贺,故而使刀的后辈总能等闲的披荆斩棘,乃至碰到伤害时,总能逢凶化吉。
他在乎的是这柄刀,他喜好刀,更喜好用刀玩刀,更何况是家传的好刀利刀呢?如果说他只是一个纯真的刀迷,那都有点小瞧他了。他爱刀几近深切骨髓,自他记事起,这柄家传的狗.腿刀就没有分开过他,仿佛是他的影子普通,形影相随半晌不离,几近成了他身材的一部分了。
对于这些说法,凌松老是一笑置之,并不非常在乎,更不会放在心上。
在如许一个猎人堆积的村寨里,只要最刁悍,最英勇,最具有气力的猎人,才气博得其别人的尊敬和尊敬,没有别的能够。比如在一个极度拜金的社会里,只要最富有最有钱的人才气博得其别人的尊敬和尊敬一样。
他此主要猎杀的猎物恰是一种令无数人闻之而色变的植物――狼,处于食品链顶端的狼,活生生的野狼,凶悍凶悍夺目狡猾的丛林野狼。
提及来,这柄狗.腿刀要算作是他们家的祖产了,也不知是他们家的哪辈祖宗传下来的,天然也就不晓得这柄狗.腿刀在他们家存在多少年了,总之是他们家的家传之物,在他的眼里,非常的贵重。
因为他此次单独前来打猎,身上竟然没有带浅显猎人赖以保存,乃至绝大多数猎人视为用饭的家伙什――猎枪。
是的,他将近间隔与残暴的丛林野狼贴身斗争,用手中的冷兵器猎杀野狼,以此证明本身那绝对超乎凡人的刁悍气力。
实在是斑斓极了。
他明天要猎杀的猎物不是那些温驯的食草植物,也不是某些体型较小的食肉植物。在他看来,即便顺利猎杀了这些进犯力强大的植物,也没甚么值得夸耀和夸耀的,因为这对任何一名极浅显的猎人来讲,都没有任何的难度,乃至能够说,这只是作为一名浅显猎人的根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