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嗑血养战,辨白明伤[第2页/共3页]
不料狼王另一只手从腰间探出,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乘长民风得牙根痒痒,对泣血归元术痛骂不已。
乘长风把狼王脑袋扔给他,安静道:“去跟大统领汇报吧!”
乘长风厉喝一声,把眼闭起,再蓦地展开。
羽枭部刚规复的元气再次面对战役威胁,让他这个族长很心累啊!
狼王低吼一声,暴然脱手。
狼王被震退两步,将空中踩了个大坑。
林中的战局也垂垂停歇。
狼王心头一片阴霾。
狼王见他两眼青光湛湛,预判到了本身的大半意向,愁闷道:“你那狗眼,用的但是分辩之术?”
乘长风哼了一声,当真道:“难怪你早早便开了嗑血之术,本来倚仗的是这等事物。不过这大妖精血喝下去,你还留有几分神态?”
乘长风抽身折返,指尖搓在狼王肋骨上,抓下一片血肉。
乘长风嘲笑一声,应道:“狗眼只会长在你的狗头上,我羽族俯瞰天下,靠的是·神眼!”。
羽枭部的血脉并不刁悍,另有很多范围性。
“哎呀!吓死我了!”乘长风阴阳怪气道:“我好惊骇啊!”
男人体贴道:“父亲,你的伤没事吧?”
狼王返身求战,乘长风却又退到远处,把他气个半死。
男人惊奇道:“大妖精血?怪不得刚才这么大动静!”
乘长风看了那血网一眼,抽身急退。
霹雷之声响彻川谷。
乘长风眼皮一跳,一脚蹬在狼王身上,左手洒下数梅翎羽,右手用力抽回。固然把手摆脱开来,却也被狼王刮下一片肉泥,模糊能看到森森白骨。
乘长风笑道:“你另有点眼力!”
乘长风尽力腾挪,制止本身的精血浇到血焰里,乃至用心把本身送到狼王脚下去。
“呸!”
刚才打了半天,他嗑的都是本身的血,乘长风骚的血还不敷塞牙缝的。
乘长风厉啸一声,在狼王周遭来回打转,几次掷出羽箭,把狼王扎成了刺猬。
狼王不退反进,左臂保护,右爪向前撞去。
不过一眨眼的工夫,他神情骤冷,两眼仿若琉璃宝石般绽放着熠熠青光。
狼王像葫芦一样翻滚,左臂血流汩汩。
乘长风却早有预感般扭身急闪,还偷偷掷了一枚羽箭。
他忍无可忍,怒道:“哔哔聒噪的鸟人,有种过来一战!”
狼王打得畅快淋漓,喉中闷雷滚滚,像头发疯的野兽一样,将他死死咬住。
“看好林子,把稳仇敌再来!”
乘长风揉了揉眼睛,向林深处走去。
大荒千余部族,血脉不一神通各别。
可血脉是天生的,优化血脉是大荒头疼了数千年的题目,他也没有甚么体例。
两道黑影交缠碰撞,血爪重重,一时候倒看不出谁优谁劣了。
提起这个乘长风就来气,怒道:“这狼崽子嗑了几口大妖精血,谁来都得挨两下!”
笑声响起,身侧便有妖风袭来。
血花一茬又一茬地灌溉上来,把狼王血焰拱得老高。他守势更加凌厉,血爪密密麻麻,织出一张密不通风的血网。
嗑血术是夜郎族的血脉神通,能嗜血养战,越战越勇。如果嗑不到别人的血,就要燃烧本身的精血保持神通。体内精血每烧一分,血焰就会变黑一分,等血焰全黑时就是他的死期。
他取出几颗黑乎乎的药丸,一口吞下。
“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