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搬家[第2页/共3页]
“我的天哪,终因而开窍了。”贝茜说着,一副被阿曼达打败了的模样。
想到新屋子的事,阿曼达就有些跃跃欲试了,她拿脱手机,说:“ok,丛林小丘花圃区,让我来看看你,究竟有多好。”
“屋子都烧没了,归去当流浪汉吗?”约翰对阿曼达的这个弱智的题目非常不屑。
“阿曼达,别胡说八道。”见阿曼达越说越离谱,贝茜不得不提示了一句。
“还用得着上彀检察吗,当然是最好最安然的。”约翰接口说道。
当然,丛林小丘花圃区的屋子出了名好,也是出了名的贵。不但是皇后区最贵的,另有一些在全部纽约都是最贵的。
“放心吧,屋子我已经安排好了,今晚不住旅店。”贾斯汀说话间,把车拐了个弯,然后打趣道,“你猜猜,屋子会是在那里?”
没有获得妈妈的正面答复,阿曼达也没泄气,看了一眼孙悟空,见他公然是了然的模样,有些不平气的哼了一声回过甚,侧着脑袋想了起来。
“住在那边,起码不消担忧屋子被烧掉了。”约翰想起那晚屋子被烧掉,一家人被枪击的景象,心不足悸的说了一句。
“这倒是没有。”
在约翰和阿曼达说话时,车子颠末端圣约翰大学。
“间隔法拉盛不是太远。”
丛林小丘,孙悟空倒是去过,只是是从天上掠过的。当然,他对住在那里并不在乎。
“不是说屋子没有了吗?”阿曼达眨眨眼睛问,她对住旅店没有甚么架空,乃至是在想,偶尔换一个环境住住旅店也不错,固然方才换了环境住下还没多久。
“爸爸你买了新屋子了,还在法拉盛吗?”
“安然,天哪,我看到了甚么,约翰,你不是在开打趣吧?”正埋头上彀的阿曼达仿佛是看到了甚么了不得的信息,俄然惊奇的叫了起来。
在阿曼达的印象中,丛林小丘花圃区阔别都会喧闹是一个环境非常幽雅的社区。之前《纽约日报》做过一个调查,成果显现丛林小丘花圃区是纽约十个小区中最适合家庭居住的一个,还被美国《平房糊口》杂志评为“最好平房社区”。
“那今晚住那里,莫非要住旅店?”阿曼达明天兴趣貌似很高,底子不在乎约翰的暗讽。
“阿曼达,你看的都是些甚么消息啊,能说点让人欢畅的吗?”
“约翰不消担忧,爸爸之以是挑选将新家安在丛林小丘,就是因为那边的环境和治安都是皇后区最好的。”贝茜拍拍约翰的肩膀,安抚道。
“我只是打个类比,漫画的超人比实在的蜘蛛侠短长多了。咳,算了,反面你吵架,我们来看下一则。咦,持枪掳掠案。日期是,我看看,嗯,明天的,还新奇着呢。”
“好的,妈妈,但这是究竟,我没有胡说八道。”阿曼达吐吐舌尖不美意义的说道,不过随即又耸耸肩,表示这不是她的错,“不管我如何说,也没法窜改它变糟糕的究竟。说实话,这个小区的形象,在我心目中已经有了一丝裂缝了。”
“艾姆赫斯特?”
不知不觉的,车子进入了丛林小丘的车站广场,一道显眼的拱桥远远在望。
“如何俄然问这个,很快你们就能看到了。”
约翰撇撇嘴,说:“阿曼达,别如许一惊一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