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第 135 章[第1页/共3页]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初连她最有影象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奇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洁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清算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这个年代,友情牌的小白瓷瓶在乡村还是未几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津润莹亮。
麦子割了一垄另有一垄,赵国栋抬开端,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以内完成,五天以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沓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尾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数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在乡村,只要像如许有壮劳力的家庭,才气有口饱饭吃。
可那一点肉也不敷塞牙缝的,她也不晓得为甚么,怀了孩子以后,就特别能吃,她本身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不过比来抢收,大师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了解。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 一半熬汤,一半红烧, 加上切块的土豆, 炒了珐琅盘里一大盘。
如许的标语声有一种特别的魔力,能让一个神情懒惰的人刹时就精力奋发。她起来在井边打水洗了一把脸, 就闻声大嫂张翠芬在灶房门口喊她。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 别说肉了, 连肉汤都没喝过几次, 以是现在固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畴昔好过量了。
“哎哟!”
全卫星大队最懒惰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妊妇也没有她如许好的报酬,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安逸又纳福。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早晨,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牢固到一旁,看上去整齐清爽,整小我都显得洁净利落。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晓得他们要去领耕具,坡着脚走畴昔。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代艰苦很多的糊口前提,但同时也保存了一些陈腐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玉凤,过来吃完饭吧。”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轻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技术,赵满仓身材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妙手,但到了这个季候却也忙的不成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按摩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固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敬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之前连她本身这份都要上缴,厥后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本身留着了。
“你喜好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返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本身的肉票,想着返来打牙祭了,她现在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如果把肉票给她,她本身一小我吃,那百口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以是还是买返来一起吃的好。
社员们已经排着步队开端领耕具了,马秀珍瞥见李玉凤到了,伸手号召她畴昔。
“我不藐视你,你是如何伤的?”赵国栋内心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脑筋简朴,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