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比人,气死人[第1页/共2页]
“干吗关键臊?背书我是没他短长,但是路步他没有我快呀。”田庆友不解的反问道,他感觉自已实在也不差,起码在‘学无涯’不是最后垫底儿的一个。
“呵呵,每天,会写字吗?”回过甚来,袁朗持续向谭晓天问道。
转转头,袁朗重又把目光落在谭晓天身上,“《三字经》会背吗?”他问道。
“呵呵,不错,不错。”袁朗抚掌而笑――以四五岁的小孩子而言,如许的表示可谓聪明了。
“那写几个字给我看看好吗?”袁朗心中更喜――想不到梅龙镇上会有这么聪明的孩子,如果能成为自已的门生,那自已满肚子的学问也算是有了用武之地了!
“姑姑。”谭晓天顿时答道。
“唔......”袁朗转头望向秋菊,以目光扣问道――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大多数人家的看法里,女儿长大今后就是出嫁嫁人,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侍营私婆,读书识字甚么的底子就用不着,以是除了家道殷实的人家,很少有让家里的女孩子去读书识字的(毕竟上学读书那是要费钱的),是以,如果谭晓天所说非假,是春梅教的他《百家姓》,那么春梅的出身便毫不会是浅显人家。
很快,《千字文》也背完了。
“会呀。”谭晓天答道。
“好,好,哈哈,好一个聪明的孩子。”听谭晓天把‘三百千’重新到尾背了一遍,袁朗表情大好,他开塾馆教书育人也有十几二十年了,教过的孩子往少说也有三五百位,但象谭晓天这么聪明,仅仅四五岁的年纪就把浅显孩子要花两三年时候才气学完的东西全都记着,如此聪明,如果悉心培养教诲,今后必成大器!伸手悄悄抚着小孩子的头顶,爱好之情溢于言表。
获得老夫子的嘉奖,谭晓天小小的有些对劲,也不象刚才那么怕了,再次望向秋菊,见姑姑脸上也带着笑意,他也咧起嘴,暴露一排小白牙笑了起来。
“每天,是谁教你的《百家姓》呀?”袁朗问道。
“好,好,那《千字文》呢?”听谭晓天把《三字经》一字不差的背完,袁朗心中更是欢乐――《三字经》固然也是孩童发蒙的初级读物,但难度比《百家姓》就要深了一些,不然的话田友庆也不至于到现在还背倒霉索,至于《千字文》,原名《次韵王羲之书千字》,据传是由南朝梁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奉皇命从书圣王羲之书法作品中拔取一千个字编辑成为,文中千字本来不得有所反复,但周兴嗣在编辑时却反庞大了一个‘洁’字,是以实为九百九十九字,难度比《三字经》和《百家姓》又更深了一些,究竟上,现在‘学无涯’私塾馆内十三个孩子中能完整背下来的也只要两个,而那两个小孩子都已有十二三岁,以是,先不管谭晓天是不是识得那么多字,单是能重新到尾把整篇文章全背下来,便足以当得起‘神童’二字了。
这都哪儿跟哪儿呀!照着田庆友后脑勺狠狠一个爆粟,田大义被儿子噎得差点儿没背过气去,田庆友倒是皮糙肉厚,抗打击才气奇强,揉揉脑袋,不解地望着老爸,内心迷惑儿为甚么挨揍。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别看田庆友年纪还小,但还真有几分乃父之风。
“六合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谭晓天现在已经完整不怕生了,顿时点头晃脑的便背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