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曹公喜欢男人?[第1页/共3页]
“一炷香时候已过,四位,有谁晓得这首词作是写给谁的了吗?”
曹公本来慵懒的精力为之一震,如遇雷击般,锋锐的眼神直视丹轩,心中倒是非常惊奇:“这么短的时候内他竟然连这一点都能看出来,这个丹轩……仿佛传言不成尽信啊……”
与满场的讶然比拟,丹轩却极其淡定安闲,仿佛满场的躁动与本身毫无干系普通。
“恕长辈直言,如果长辈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女子应当便是曹公为倾慕的恋人所作,只是全词豪情基调降落压抑,应当是这位女子并不喜好曹公。至于其他的,长辈就未曾晓得了。”
“此词可谓是万中无一的好词,感情充分,内涵丰富,对此女子的仙颜写的也是入微入理,惟妙惟肖,此女子或许不会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但绝对是气质美如兰的清丽脱俗之辈,让人读后,就像是坠落凡尘的九天仙子普通,让民气生垂怜之意的同时,又不由产生些许畏敬……但是,此词也并不美满是尽善尽美……”
看台上的诸葛飞看到曹丘此时的失态神采也是模糊有着惊奇之意,凌瑶公主却还是不屑之意不言而喻,当然这些大人物都不会觉得是丹轩本身的真才实学,自当是丹轩蒙的真准。却又那里晓得,对于丹轩来讲,这都还只是雕虫小技。
然后这位司马公子就是一顿生拉硬拽,美满是东拼西凑,乃至都快把肚子里的这点墨水都倒洁净了,却也还是切题千里、驴唇不对马嘴。可恰好这厮却本身觉得本身说的不错,一副对劲洋洋之态。
三小我中,论才学,当属雅族的上官玉最为凸起。这位上官公子倒也不负重望,面带浅笑,上前一步,道了一声“曹公”,然后抬步走到屏风之前,一副自傲的神情溢于言表,倒也很有些风采。
实在曹丘内心也有些微怒,方才曹丘也仅仅是一时爱才之心微起,才想看看丹轩到底还能说出甚么。成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开端挑弊端了,还真把本身当作是文学大师了。
比拟之下,药族族长丹青除了惊诧以外还模糊有着些许高傲之感,“不愧为我丹家先人啊!”
但是,真的是如许吗?此时的曹公却已经从微怒垂垂变成了震惊,内心几次品读着变动以后的词作,只感觉越是品读却越感震惊。
“那里那里,倒也还看出了些东西,只是如有冲犯曹公之处还烦请曹公宽恕小子不敬之罪”
最早被要求开口的是侯族的司马剑阳,这位司马公子常日里倒有几分才学,只是曹公出的这题,也是实在让这位司马公子非常无法。丫的,这首诗是你曹公写的,写给谁我又上哪晓得去。
轮到器族的周峰的时候,环境倒是比司马剑阳稍好一些。但也是切题颇远,让人不甚快意。
丹轩打量着屏风之上的词作,不由为这位曹公的才学微微感到震惊。曹丘不愧是帝国的文学泰斗,这首词写的倒是内涵丰富,豪情充分。
高台之上就数丹大少爷最为淡然,冷酷的笑容,略微紧起的剑眉,就像是高高在上俯视百姓的神明普通。当然,大师都以为丹大少爷是在装酷。
任何人的聒噪仿佛没法影响到丹轩分毫,面对满场的喧闹,丹轩反而向屏风走近了几步,正色道:“全词最出色的处所当属两个韵字,“共”和“同”两个字,可谓是用词练达精准,词外流音,让人听余,为之叹惋的同时,更是浮想连翩,扣民气弦。但是全词最出色的两个字也刚巧是本词最大的遗憾之处。是为“共”与“同”过分于决计,让人在品读时轻易产生悔不当初的忧愁之感,是为白玉微瑕,让人不堪慨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