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爱如美酒沁心脾[第1页/共3页]
以是,当你心智充足成熟时,你还能为一小我有不顾统统的打动。那么这一小我不管如何都要请进你的生命里,因为这小我对你而言,必然是一名极其贵重的人生朋友,不管她\他究竟是在你生命里扮演何种角色。
隔天一早,我顶着浓浓的黑眼圈前去公司上班。在公司的大门口,我又一次碰到了顾永源。他的穿戴打扮带着一种都会少年的精美,又带着一点桀骜不驯的傲慢,我重视到,他的衬衫领子上竟然别着一只小小的金色狮子,平常的玄色西裤也因为颠末特别的剪裁措置显得比其他发卖的裤子线条更加清楚。
他冷酷地从我身边走畴昔,仿佛我们并不了解普通。出于一贯的规矩,我喊了一声“顾永源,早上好!”
这风的清冷和夜的乌黑都比不上他的消逝更让我感觉不安,直到这一刻我才认识到他的存在对于我的生命是如此首要,直到这一刻我才认识到本来只要他在就好,爱不爱,在不在一起,都没有他的存在更让我感觉放心。
我心中一暖,看着他的模样底子不像是爬过山的感受,不过我能够清楚地透过灯光看到他额头上的细汗。便惊奇地问道:“你是如何上来的?为甚么你一点都不喘呢?”
我转过身去,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地望着他,他倒是气定神闲得很,他递给我一瓶水,笑着对我说:“跑得那么快,是焦急追上我,还是惊骇?”
我们还是没有同宿,固然折腾到半夜,但还是默契地相互告别。比拟于这都会里许很多多的快餐式情侣,我们的爱情仿佛逗留在上一个世纪。我和他,都但愿放慢法度,来一场深沉而厚重的感情之旅。
“为甚么是我?”他的话让我没由来地浑身一怔,俄然问出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来。
他很随性地把衬衫的下摆撩了起来,很率性地在我面前伸展了本身姣好的腹部肌肉,那一块块暴露的腹肌伴跟着汗液在淡淡绿光的晖映下看上去非常诱人,我俄然也想率性一把,因而我趁他不备,俄然从他的背后抱住了他。
是啊,他就是一个脾气中人,豪情要么便是一潭死水,要么就是一波巨浪。以是,能被他所赏识的女人,都是极其荣幸的。
我的手机滴滴声响起,是一条短信:“我已经达到山顶,你如果还在山底盘桓,又如何能够追的上我?”
“我已经征服这座山无数次了,它已经不是我的敌手了。从我7岁开端,妈妈就带着我每天来爬这座山。妈妈说别嫌山小,山再小,想一口气爬上去也很难。”
我实在心机早就做好了心机筹办,不管是再坏的成果我都能够接管。不过曲歌昨晚对我说了,只要有他在,他不会让任何人欺负我。但是我明白,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并非一人之力就能窜改,还存在诸多的变数。
他皱着眉头转头看了我一眼,有些不悦地持续戴上耳机往前走去。那一刻,我的表情烦恼极了。那种烦恼,是我第一次发明在人际干系上碰到如许一种人,他们本性冷酷孤介不与任何人靠近,但是身上却有一种致命的气质让人会忍不住主动与他交换。我有一种预感,我感觉我和他之间的故事不会只逗留在这里。
如许的景象让我俄然记起了童年,曾经有一次我因为在山中采药迷了路,迷含混糊、惶恐失措地在山间疾走好久,像一条迷途羔羊普通战战兢兢。但是最后,我竟然真的靠本身跑下了山,被前来寻觅我的亲人们带回了家。奶奶说我是受山神眷顾的孩子,以是不会迷路。这使得我从小对于山就有一种莫名的靠近,我感觉我的灵魂已经被山神所烙印。以是,如许的黑夜,我无所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