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设圈套打断偷羊贼脚[第2页/共4页]
说时快,郁锋涛一抓身边杜木棍,一跃而起,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吃羊草”猛扑畴昔。
炎炎夏季,下午2、三点钟时,是一个庞大火盆。
红了眼,发疯啦,郁锋涛顾及不了羊,更顾及不了“吃羊草”的声声惨叫,对着“吃羊草”的膝盖,一阵乱棍猛击。
想到要毁了本身一世英名,四把笔惶恐不安,心嘭嘭嘭乱跳。郁锋涛中午的话,又在他耳边惊骇地响起:“如果被我逮住了,他妈的,我连个狼窝一把火烧了!”但是为了偷羊,四把笔心底里头自欺欺人安抚本身,神仙保佑我四把笔:我偷郁锋涛的羊,不是因为穷,不是我跟老婆一样手脚不洁净,是因为郁锋涛这小子在县城读了几年书,眼里没有别人,我是咽不下这口气,我要替乡亲们好好奖惩郁锋涛,才决定偷郁锋涛的羊。是以,四把笔以为偷郁锋涛的羊,并不是光荣的小偷行动。
看到羊群走远了一截,郁锋涛这才动了双脚:“四把笔,别觉得口袋插了四把破钢笔,嘴上能够说上几个耶乎兮也,玉轮当镜子,把本身当作文人,丢人不丢人呀你。真正的文人,那是行走如神龙见首不见尾,坐似将军押阵抗敌,这类深厚文明秘闻,你有吗,四把笔?几个耶乎兮也,现在城里幼儿园的三岁小孩子说的都要比你溜很多。”
究竟上这是郁锋涛装腔作势利诱偷羊贼,手上的就是颠末他做了手脚那一本书。此时现在,郁锋涛耳听八方,眼观四周,贼精贼精的呢。明天偷羊贼没来,说不定明天就来,郁锋涛不敢有涓滴麻痹。如果再被偷走羊,要怪只怪他本身太窝囊,痛恨不了别人。
一天两夜,对四把笔来讲,是一个无绝顶的冗长光阴。
跟着羊嘴被套,“草丛”俄然立了起来,夹起羊逃亡逃窜。
对他四把笔来讲,郁锋涛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书白痴,脑筋哪有他的好用,要不然羊被偷了两回还不晓得,觉得是被狼叼走,心头嘲笑不偷郁锋涛这个书白痴那肥生生的羊,是白不偷。
用鲜草编了一件草衣,披在身上,趁着郁锋涛看书看得沉迷十二分之际,趴在地上,朝羊群渐渐慢爬畴昔。当靠近羊群时,四把笔学着羊“咩,咩,咩”的叫,把羊引畴昔,引到一个低洼处所,来个俄然攻击,一逮住羊,把早已筹办好的一个布套套在羊嘴上。不幸的羊哟,来不及叫一声,刹时成了四把笔的手上货。羊到手后,四把笔不会顿时爬起来就逃,而是抱着羊,持续趴在地上往回爬了一段间隔,才爬起来逃亡逃窜。他不会傻到把羊抱回家,是在山涧里把羊杀了,藏匿好,第二天赶到乡上去卖。
――具有狼的警戒性。
一场“战役”是结束了。
“管你是四把笔,还是五把笔。”郁锋涛脑筋充满着满是仇恨,一时把母亲的训戒抛到脑后十万八千里,边叫边乱击,“偷我的羊,你就得死!”
一下子要偷两只羊,这如果被郁锋涛发明了,他四把笔这一世英名可全毁啦。
郁锋涛赶着羊群从他视野中消逝了,四把笔还缓不过神。
肝火心烧,郁锋涛恨不得一巴掌干畴昔打歪四把笔嘴巴,他发誓,总有一天要叫四把笔无脸再在口袋上别四把笔,每天恶心的装文明人在村里闲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