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第3页/共3页]
她转脸看我,微微蹙起细眉,一副又好笑又可气的模样。
念诵结束,我们对视着,都笑了。
“干吗呢?”她说。
我道:“是很美,因为墨客的灵魂都是多情、敏感、精力的,与这炎炎乱世有一种背道而驰的清冷。”
她的脸颊再次红了,收回目光,向远处了望,青草湖面波光鳞鳞——
用圣水冲刷人所卜居的岸沿或者谛视飘飞的白雪像面幕光辉轻巧覆盖着凹地和高山………”
“抵赖。”她说。
不过,在这个社会,还爱好诗歌的女孩的确少之又少了,西方古话说,女人,诗和政治并称为三大形而上学。在物欲横流的俗世社会,仍然读诗的女人的确是奇怪物!
刘琳琳唇角弯了起来,奸刁地眨眨眼睛说:“是我帮她取的。出处你必然也懂的。”
“晓得。”她说,“你想耍地痞。”
“我晕!这如何能叫耍地痞呢?我们在议论诗歌艺术,”我坏笑,摸了下鼻子,“我不过是想重温一下济慈当年的美好体验——”
刘琳琳脸红红地说:“下次再说。”
“出自彼特拉克的爱情组诗吧?”我看着她笑道,“按你的逻辑,那么,劳拉因为比特拉克的情诗而流芳百世了。”
实在我是想说,我想看看你的细腰,另有她的小翘臀——
特拉克的抒怀诗被称为“和顺的新体”,他的诗神韵隽永,长于借景抒怀,达到了景象融会的地步。
向天然间耐烦的不眠的隐士不竭望着海涛那大地的神甫
她笑笑说:“你在考我么?那我可不客气啦?——”
“你喜好济慈的诗还是喜好济慈的人呢?”
我道:“我喜好这句。有一种怜惜的感受。”
她扬起粉拳捶打了我一下说:“你讨厌——”
与这炎炎乱世有一种背道而驰的清冷,这就是我对刘琳琳的感受。一袭繁复气势的红色连身短裙,走在碧绿的草地上,走在阳光里,这本身就是一首无与伦比的抒怀诗。
“看来你是个乖乖女呢!”我笑。
“因为这两句的确很好!”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