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跟姐姐回家[第2页/共2页]
“我叫林婉清。”林婉清清说道。
“我也不晓得哪个feng了。”彭峰被林婉清搞得又是一阵风中混乱了。
再说了,有一个各式庇护本身的姐姐,岂不更好?
“那你如何会被拐卖到这里的?”林婉清又问道。
回到林婉清的家中,彭峰和叶静瑶才发明,她家的房屋,估计是全部龙凤村最差的,竟然还是那种陈腐的用泥砖制作,用瓦盖的屋子。
“哪个feng?疯子的疯,大风的风,枫树的枫,丰富的丰,锋利的锋,还是山岳的峰?”林婉清问道。
“我当然情愿啊!”彭峰想都没想就承诺了。和两位美女住在一起,这么夸姣的事,如何能够不肯意?何况本身失忆了,也不知何去何从,有个处所住就已经不错了。
“让你们见笑了,我家就是这个模样,因为我家很穷。”林婉清见到彭峰和叶静瑶骇怪的目光,很不美意义地说道。
“我为甚么会有一块这么宝贵的腕表?那枚血红色的戒指到底是甚么戒指,为甚么会戴在右手中指上?”彭峰又在心中不断地想道。
“好的。”彭峰也不墨迹,顿时伸手拉住林婉清的手,站了起来。
“女人,你是那里人?叫甚么名字?”林婉清又问叶静瑶。
只见他那一身褴褛不堪的衣服已经没法讳饰他强键的身材了,一道闪电划亮了夜空,他身上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痕闪现在林婉清眼中,更有一种惊心动魄的吸引力。
同时,林婉清也发明了彭峰的右手中指戴着一枚血红色的很独特的戒指,左手手腕上也戴着一块非常精美,非常初级的腕表。
她感觉,彭峰应当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傻子,不然如何能够又戴戒指又戴腕表的?
“呀——我是谁?我为甚么会在这里?”彭峰双手捂着头部,不断地自问。
考虑到彭峰是脑筋不普通的傻子,她也不想究查这些了。见到彭峰和叶静瑶的衣服全都被雨水淋湿了,便说道:“你们俩先洗个澡,换一套洁净的衣服吧,不然很轻易感冒的。”
林婉清听到彭峰本身都承认了,就更加认定了他是傻子了。
这时,叶悄悄见到彭峰并不是怪尸,而是死而重生的人,终究平静了下来。
“疯子?”彭峰一愣,本身如何这么多外号,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好,那就起来跟姐姐回家吧。”林婉清说道。她家中另有一个mm,在家里一向都是自称姐姐的,早已风俗了。
“我是广江市人,我叫叶静瑶。”叶静瑶说道。
“你看看你的戒指和腕表,能不能想起一些甚么线索?”林婉清提示道。
彭峰低头一看,见到本身的右手中指公然带着一枚血红色的戒指,左手手腕上也戴着一块腕表,这块腕表竟然是天下名表——百达翡丽!
“感谢你救了我。”叶静瑶感激地说道。
林婉清也开端当真打量一上面前这个死而复活的傻子了。
“姐姐?”彭峰惊诧。
“不记得了。”彭峰摇了点头说道。他越想越头痛,干脆不去想了。
“对,今后我就是你姐姐,我们是一家人,姐姐我会好好照顾你的。”林婉清发明彭峰的年纪和本身差未几,也不晓得到底谁大一些。但是话已经说出口,她决定还是本身做姐姐,让他做小弟好了。即便是弄错了,也要将错就错,归正他又记不起本身的春秋。